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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副教授因“换妻”活动,遭南京市秦淮区检察院的公诉 [打印本页]

作者: dietotenhosen    时间: 2.4.2010 10:30
标题: 副教授因“换妻”活动,遭南京市秦淮区检察院的公诉
55岁的马尧春,原先是南京一所大学的副教授,因“换妻”性爱活动,遭到南京市秦淮区检察院的公诉,去年9月他被监视居住。此案4月7日开审,马面临最高5年有期徒刑的指控,如果领刑,他将成为20年来第一个因为“聚众淫乱罪”获实刑的人。他坚持说,“换偶”只不过是一种本应无罪的生活方式。转帖自程鹤麟围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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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rabit    时间: 2.4.2010 10:34
这是在中国。。。自找的
作者: 蓝帝狮    时间: 2.4.2010 10:43
一世英名,毁于一旦啊
作者: 黄沙百战穿金甲    时间: 2.4.2010 20:50
咋都出这样的教授呢?真丢人
作者: 海棠依旧    时间: 2.4.2010 21:27
个人生活有他的自由,且不必扣上伤风败俗的罪状
作者: 8284940    时间: 2.4.2010 21:35


作者: dietotenhosen    时间: 2.4.2010 21:36
违反道德和违反法律,两者还有距离
作者: coco猫    时间: 2.4.2010 21:38
8284940 发表于 2.4.2010 22:35



作者: coco猫    时间: 2.4.2010 21:40
回复 7# dietotenhosen

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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