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bsdwiki 于 19.2.2010 01:11 编辑
我承认你的观点确实激怒了我,尤其是谴责别人的道德标准高一点也无所谓,所以再次感谢你能保持风度,你的实际行动影响着我此时此刻针对辩论本身的道德规范,这种影响并不是来自你对我回复的指责和批评。
我的意思是我们不可能,或者无法用自己的道德准则来规范和约束他人的“行为”,但是我们可以影响对方的道德规范,然后对方通过“修正”过的道德规范来约束自己的行为。所以这里始终是道德来律己,而不是律人。
影响他人的道德规范继而让他人来修正自己的行为在我看来并无不妥,我反对的是你要通过何种方式来影响?你的意思显然是通过舆论压力,这里有个很严重的问题,如果两个群体遵循的道德体系不一样,或者道德底线不一样,那么我请问谁的道德体系该受谴责? 遵你所说,人多的?ok, 你如何保证人多的一方就是更道德的? 依据在哪里? 在去年学界有一次关于民主的大讨论中反复的提到的一个词 ”多数人的暴力“, 请问,这个”多数人的暴力“如何来约束和控制?稍微变更一下条件,如果恰好两个团体人数相当,那么哪一方是应该被谴责的?
这里要再次重复道德律己不律人,我一个人的谴责,只是我个人的行为,我并不能以我的道德准则来约束社会大众都来发起谴责这个行为,社会大众都发出谴责,只能说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大家的道德底线
你也一直在强调道德律己不律人,但你却一直在用大众来规避”律人“本身,其实,这种行为恰恰就是道德本身最忌讳的律他,本质上没有任何区别,他不会因为你打上大众标签而就变的合理,之所以我一直在反对道德批判,就是因为道德批判作为个体行为的时候,他不具备合理性,因为你的道德规范被谴责者而言,是不可见,不可证,或者是可见可证但不被认同的,而道德批判表现为群体行为的时候,他往往是不可控的,如你所言,高一点无所谓,就是这种无标准和随意性会引发大多数人的暴力,而且,根本没有人打算会为可能造成的负面效应买单,因为你们认为,这是无所谓的,换句话说,你们喊着维护社会道德,但却没人想过来承担这种所谓的维护成本。(顺带问一句,如果37壮士某位终于承受不了舆论压力,精神崩溃,升级为烈士,你们谁会站出来负责? 或者你们谁来控制批判尺度从而保证37壮士不会转正成为37烈士?)
你觉得我拿文革当例子有点夸张,其实我无非就是想拿他来说明,文革的可怕就来源于群体性格的不可控性,要知道文革的初期很文明的,都是围绕政治道德和个人道德来进行批判的,而就是这种不可控性,一旦假道德,民族,爱国,正义之名来打压异己的时候,它可以被肆意解释,无恶不作,那种疯狂和无底线甚至是发动者都始料未及的,而对中国造成负面伤害却不是几年几十年能消退的,所以,千万不要指望通过群众舆论来约束他人道德,效果只能是适得其反,除非你有足够的能力为不可控的行为埋单
最后重申一下我的观点,群体事件触发大众心中强烈的道德感和正义感这绝对是好事,这证明社会道德本身就在自我博弈和进步,用个体或者群体的实际行动来影响他人的道德规范远远比用毫无说服力的道德说教来纠正他人有效且有说服力的多,道德批判在已经历的历史时期都是和社会道德的沦丧捆绑在一起,希望大家共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