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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所有的宗教都教人向善? [打印本页]

作者: 乡下人进城    时间: 8.4.2009 20:32
标题: 所有的宗教都教人向善?
“所有的宗教都教人向善”,这句话似乎流行得不得了,许多人(尤其是某些教徒)也很喜欢用这种观点来看不同的宗教。但是:

因为所有的宗教都是教人向善的,所以必然有宗教不教人向善

有人想过这个道理吗?

希望至少是倾心于佛学的网友明白这个道理。
作者: 嘁哩喀喳    时间: 8.4.2009 21:36

作者: 蝴蝶weste    时间: 8.4.2009 23:42
2# 嘁哩喀喳
老七明白?
作者: 蝴蝶的语言    时间: 8.4.2009 23:42
2# 嘁哩喀喳

呵呵,不明白?老7,某银儿建议你去读读六祖坛经的最后一章。。。
作者: 游侠    时间: 9.4.2009 14:40
哈哈。这话谁说的?流行吗?

我是孤陋寡闻了。哈哈。

也许先得定义一下什么是宗教。然后定义一下什么叫向善。

若离诸相,自然无所谓善与不善。不过,执着于相,是人的通病。以善为本,才可能医治这个病。
作者: 蝴蝶weste    时间: 9.4.2009 16:16
5# 游侠
“以善为本”是离相还是着相?
作者: 大写的蝴蝶结    时间: 9.4.2009 16:31
基督教就是不教人向善的宗教
作者: 游侠    时间: 10.4.2009 17:01
以善为本是人到达离相境界的前提。离相不是说说就行的,要修,要努力修!
作者: 618o382    时间: 15.4.2009 04:45
以善为本是人到达离相境界的前提。离相不是说说就行的,要修,要努力修!
游侠 发表于 10.4.2009 18:01

你应当想想佛教徒在印度被某单神教徒杀光的时候。
作者: 游侠    时间: 15.4.2009 07:40
说明什么?难道你得出的结论就是不该以善为本?
作者: 618o382    时间: 15.4.2009 12:20
10# 游侠

基督教也是单身教,它们本质上都是一样的,一旦得势就暴露出恶的本性。
作者: 游侠    时间: 15.4.2009 14:01
这与单神教还是多神教没关系。关键是信什么样的“神”。
作者: 618o382    时间: 15.4.2009 19:25
12# 游侠

信什么神才能发动仅仅规模大的十字军战争的次数就达8次?
信什么神才能杀死成百上千万的异教徒?
信什么神才能杀死上百万的所谓女巫?
信什么神才能烧死无数的科学家?
信什么神才能赶尽杀绝所有的猫?
信什么神才能到处烧杀抢掠?
信什么神才能几乎灭绝印第安人?
信什么神才能让奴隶制度存在直到19世纪?
信什么神才说用避孕药避孕套是不道德的?
信什么神才能攻击科学?
信什么神才能攻击进化论?
作者: 游侠    时间: 15.4.2009 21:40
信以我为中心,顺我者昌,逆我者亡的神,自己就会同样如此。

不过,这不是耶稣基督的理念。
打着上帝旗帜杀人的,不是基督的门徒。

至于如何对待动物,那是另外一个问题,相对来说,还是次要的。尽管从佛教角度,以及从许多善良的基督徒的角度来说,应该善待动物。

所谓避孕,科学,进化论,那又是另一个范畴的问题。还是不要混在一起吧。
作者: 618o382    时间: 15.4.2009 23:42
信以我为中心,顺我者昌,逆我者亡的神,自己就会同样如此。

不过,这不是耶稣基督的理念。
打着上帝旗帜杀人的,不是基督的门徒。

至于如何对待动物,那是另外一个问题,相对来说,还是次要的。尽管从佛教角度,以及从许多善良的基督徒的角度来说,应该善待动物。

所谓避孕,科学,进化论,那又是另一个范畴的问题。还是不要混在一起吧。
游侠 发表于 15.4.2009 22:40


那些问题都是由于基督教造成的,你不要往他处扯回避问题。以上所有的问题都是基督教的问题,都是基督徒干的,不是一件两件而是上千上万件,不是你说一句他们“不是基督的门徒”就能撇的清的。

你看,这是不是顺我者昌,逆我者亡:
Mak 16:16 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
Jhn 3:36 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得不着永生,(原文作不得见永生)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
Jhn 3:18 信他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经定了,因为他不信神独生子的名。
Jhn 8:24 所以我对你们说,你们要死在罪中,你们若不信我是基督,必要死在罪中。

Act 13:8 只是那行法术的以吕马,(这名翻出来就是行法术的意思)敌挡使徒,要叫方伯不信真道。
Act 13:9 扫罗又名保罗,被圣灵充满定睛看他,
Act 13:10 说,你这充满各样诡诈奸恶,魔鬼的儿子,众善的仇敌,你混乱主的正道还不止住吗?
Act 13:11 现在主的手加在你身上。你要瞎眼,暂且不见日光。他的眼睛立刻昏蒙黑暗,四下里求人拉着手领他。
Act 13:12 方伯看见所作的事,很希奇主的道,就信了。
2Co 6:13 你们也要照样用宽宏的心报答我。我这话正像对自己的孩子说的。
2Co 6:14 你们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负一轭。义和不义有什么相交呢?光明和黑暗有什么
相通呢?
2Co 6:15 基督和彼列(彼列就是撒但的别名)有什么相和呢?信主的和不信主的有什么相干
呢?

2Ts 2:12 使一切不信真理,倒喜爱不义的人,都被定罪。

Tit 1:15 在洁净的人,凡物都洁净。在污秽不信的人,什么都不洁净。连心地和天良,也都污
秽了。

Jud 1:5 从前主救了他的百姓出埃及地,后来就把那些不信的灭绝了。这一切的事,你们虽然都
知道,我却仍要提醒你们。

Rev 21:8 惟有胆怯的,不信的,可憎的,杀人的,淫乱的,行邪术的,拜偶像的,和一切说谎
话的,他们的分就在烧着硫磺的火湖里。这是第二次的死。

作者: 618o382    时间: 15.4.2009 23:43
这只是新约的一部分。旧约更残忍。
作者: 游侠    时间: 16.4.2009 08:40
我给你说了。我们的理解不同。再重复一遍:耶稣教人博爱。按耶稣的理念,人的归宿在于人的行动,不在口头上的信。行博爱者入天堂。

至于教会和传教者违背耶稣理念的说法,即使是写在“圣经”,也不能信。何况写在“圣经”的话也常常被曲解。
作者: 618o382    时间: 16.4.2009 13:20
那你承认圣经有误?
作者: 游侠    时间: 16.4.2009 13:38
哈哈。为什么要我承认?

我说过多次,经是人写的。所有的书都是人写的。何况“圣经”还是教会和当权者多次删改过的。

打个比方吧。你的签名,本来经文是“耶稣说了一个比喻,。。那国王。。。还说:我那些仇敌不要我作他们王的,把他拉来在我面前杀了吧”。你把中间去掉,意思就完全不一样了。

很多引用经文的文章,都有这个问题。
作者: 618o382    时间: 16.4.2009 14:34
本帖最后由 618o382 于 16.4.2009 15:36 编辑

我坚持有这个签名的原因:
1基督徒说“唯独圣经”,圣经句句都是神的话!句句是真理,其他都是邪教邪神,不信基督的下地狱”
2耶稣借讲故事说耶稣自己的想法。
作者: 618o382    时间: 16.4.2009 14:44
你看看这个很多基督教网站上的见证,你有什么感想?

从死里复活的和尚--当代拉撒路

http://b5.ctestimony.org/2003/20030624.htm

从死里复活的和尚
BACK FROM THE DEAD

  译者序

  这篇见证中的事件发生于1998年,译者在翻译期间,曾经去信给发出这篇见证的“亚洲少数民族宣教机构”(Asian Minorities Outreach)求证,他们的答复是确有其人、其事。2000年,有一位曾向本站索取小册子、住在台湾台中县丰原市的老传道人许永生弟兄,也曾亲自前往缅甸查访这位复活的和尚,当地人也是告诉他确有其人、其事,只是如同本文最后提到的,这位“复活的保罗”已经下落不明。另外,位在美国,专门替网友调查异闻、奇事的“真相大白”网站(Truth or Fiction),经过一番调查后,也在网页上说到,故事中的人物确实存在,只是不能证实他是否真的如自己所宣称的,曾从死里复活(因為灵界经歷本来就无法用客观的方法验证,只能凭个人的主观思想,决定相信与否)。

  有一些基督徒基于他们的神学观念,认為所有人类,无论得救与否,肉体死后其灵魂都暂时处于“完全没有意识和知觉”的状况之中(即“乐园──得救者所在之处”和“阴间──未得救者所在之处”),要等到末日最后的大审判来临时,才会全部复活,接受应有的奖赏或刑罚,因此,认定这个“从死里复的和尚”的经歷是不合圣经、不足采信的。但这样的论点是建立在啟示还未完全的旧约圣经人物的话语上,我们从新约圣经耶穌自己的讲话中,可以很容易地推翻上述的论点。

  “有一个财主,穿着紫色袍和细麻布衣服,天天奢华宴乐。又有一个讨饭的,名叫拉撒路,浑身生疮,被人放在财主门口,要得财主桌子上掉下来的零碎充饥,并且狗来舔他的疮。后来那讨饭的死了,被天使带去放亚伯拉罕的怀里。财主也死了,并且埋葬了。他在阴间受痛苦,举目远远地望见亚伯拉罕,又望拉撒路在他怀里,就喊着说:‘我祖亚伯拉罕哪,可怜我吧!打发拉撒路来,用指头尖蘸点水,凉凉我的舌头,因為我在这火焰里,极其痛苦。’亚伯拉罕说:‘儿啊,你该回想你生前享过福,拉撒路也受过苦,如今他在这里得安慰,你倒受痛苦。不但这样,并且在你我之间,有深渊限定,以致人要从这边过到你们那边是不能的;要从那边过到我们这边也是不能的。’财主说:‘我祖啊,既是这样,求你打发拉撒路到我父家去,因為我还有五个弟兄,他可以对他们作见证,免得他们也来到这痛苦的地方。’亚伯拉罕说:‘他们有摩西和先知的话可以听从。’他说:‘我祖亚伯拉罕哪,不是的,若有一个从死里复活的,到他们那里去的,他们必要悔改。’亚伯拉罕说:‘若不听从摩西和先知的话,就是有一个从死里复活的,他们也是不听劝。’”(路加福音16:19-31)

  有不少解经家(如坎伯·摩根,Compbell Morgon即是其中一位)认為这不只是一个比喻,而是在讲述一种事实。对于这类死后又复活之人所作的见证,我们并不会感到有什么不妥,何况类似这样的见证已越来越多,若不相信它们是真实的,我就不知道该相信它们是什么了?是幻觉吗,不太像!是邪灵的作為?更不可能!我们相信,这位复活的和尚以及其它所有类似复活的见证,他们所经歷到的所谓地狱,其实就是“阴间”,是介于死后和最后审判之间的一个拘禁未得救灵魂的空间,而“魔鬼”(邪灵)则暂时被允许来折磨他们,在那里他们就开始体验到火焰刑罚和虫咬的痛苦,到最后审判身体复活后,就与魔鬼一同被丢入永远的火湖中受永刑了。

  我们可以如此来解释,这位复活的和尚在死去的那叁天所经歷到的,是上帝特别允许他去到了等候最后审判的炎热“阴间”(可说是地狱的中途过度站,还不是最后的硫磺火湖,但受苦的情形相似),再回到世上来作见证,好让某些人们能因这个见证而归向真神,就如他所做的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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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一位缅甸和尚非比寻常的见证。他因為从死里复活的亲身经歷,而成為一个生命完全改观的人。

  前言

  以下的故事翻译自一个经歷生命完全改观之人的录音见证。这不是一个访谈记录,也不是一份传记,而是完全根据这个人自己的谈话。当人们听到这个故事时,不同的人也作出不同的反应。有一些人得着啟发、鼓舞,有些人抱持怀疑的态度,少数人会嘲笑、奚落,也有一些人认定这是一个精神错乱的人在胡言乱语,或者认為这是一个精心设计的骗局,甚至因而心中充满了盛怒。有些基督徒反对这个故事,仅仅是因為对这个事件极度神奇的叙述,不符合他们薄弱印像中的那位全能上帝。

  我们是第一批经由一些缅甸教会领袖的分享而得知这个故事的人。这些教会领袖曾经深入调查过这个故事,并没有发现指出它是个骗局的任何跡象。基于这个因素,我们决定尽快地传播这个见证故事。我们如此做并不是為了取得任何金钱上的利益,也不是為了自我提升的动机,我们只是想要让这个故事自己来说话,并邀请基督徒根据圣经来作判断。假如上帝愿意使用这个见证故事的任何部分来彰显他的荣耀,或者鼓励他的百姓,那么,我们祷告,求主圣灵借着这些见证来运行、动工在所有读者的心中。

  有些人告诉我们,他们认為这个故事中的和尚并没有真正的死去,而是陷入了昏迷无意识的状态,他所看到和听到的事物,只是他在狂热驱使下的一部份幻觉。不论你怎么认為,单纯的事实仍然存在,下面所叙述的故事,彻底地改变了这个人,他的生命完全经歷了一百八十度的转变。他為了勇敢、无惧地告诉人们这个亲身的经歷,付出了很大的代价,还甚至包括被监禁。他被自己的亲戚、朋友与同事们所轻蔑,他们為了勉强他在自己的信息上妥协让步,使得他同时也面对了死亡的威胁。是什么动机促使这个人愿意為这些事情冒险呢?不论我们相信与否,他的故事确实值得我们留心倾听和深思。在善于怀疑和冷嘲热讽的西方世界,很多人们对这类的事物要求确实的证据,而且这些证据必须能够在法律面前站得住脚。我们能否完全地保证这些事件都曾确实地发生过呢?不,我们不能。但我们觉得,重述这人用他自己的话所说的故事是很值得的,如此,读者们可以自己作个判断。

  我的早年时光

  你好,我的名字叫阿瑟·皮安·欣邵·保罗(Athet Pyan Shinthaw Paulu),我来自缅甸这个国家。我很乐意与你们分享发生在我身上的真实见证,但首先我想要告诉你们有关我成长过程的一些简短的背景资料。

  我于1958年出生在缅甸南部的伊洛瓦底江(Irrawaddy)叁角洲的伯格勒城(Bogale)。我的父母就像大部份的缅甸人一样,都是虔诚的佛教徒,他们给我取名叫西地平(Thitpin,是“树”的意思)。

  在我生长的地方,人们的生活很朴实、单纯。我十叁岁的时候就离开了学校,开始在一艘小渔船上工作。我们在一些河川以及伊洛瓦底江流域的溪流中捕捉鱼虾。到了十六岁,我就成為这艘小渔船的船长。那个时候我居住在上缅马拉扬岛(Upper Mainmahlagyon),就在我出生的伯格勒城的北方,此地距离我国的首都仰光西南边大约100英哩。

  在我十七岁那年,有一天,我们的鱼网捕获了大量的鱼群,因為这许多的鱼,有一只很大的鱷鱼被吸引了过来,它跟随着我们的小船试图要攻击我们。我们非常害怕,于是尽我们所能的快速向着河岸边猛划。这条鱷鱼继续跟着我们,并且用它的尾巴打碎了小船。虽然没有人死于这个事故,但那次的鱷鱼攻击事件,大大的影响了我的生命,使我以后不再想要去捕鱼了。小渔船因為鱷鱼的攻击而沉没,我们当夜就必须乘坐一艘客船回到自己的村庄。

  不久之后,在我十八岁时,父亲的雇主把他送去仰光工作,而我则被送到一所佛教僧院出家当和尚。大多数缅甸的父母尝试将他们的儿子送进僧院至少一段时间,因為有儿子在佛寺修行,被认為是一件很光荣的事。我们遵循这样的习俗已经有数百年的歷史了。

  忠诚的佛教徒

  当我十九岁又叁个月大的时候(1977年),才成為一个正式的僧侣。根据我国的习俗,僧院中的前辈為我取了一个佛教名字──法号,我被取名叫做乌·那塔·潘尼塔·阿欣特利亚(U Nata Pannita Ashinthuriya),当我们成為和尚之后,就不再使用原来由父母所取的名字。

  我所居住的这所僧院名叫曼德勒·凯卡山·凯欣(Mandalay Kyaikasan Kyaing),那位前辈法师的名字叫乌·撒帝拉·凯尔·尼·冈·沙亚道(U Zadila Kyar Ni Kan Sayadaw)乌·撒帝拉是他的头衔,他曾经是全缅甸最有名气的和尚,大家都知道他是谁,他被百姓们广泛地恭敬尊崇為一位伟大的导师。我之所以说他“曾经是”,是因為他已于1983年突然在一次致命的车祸中丧生,他的死亡震撼了每个人,那时我已经当了六年的和尚。

  我竭尽所能的试着努力成為一个最优秀的和尚(高僧),同时遵守所有的佛教戒律。有一个时期,我移居到一处墓地,在那里持续不停地静坐冥想。住在墓地里我并不怕鬼。一些僧侣们也用和我相似的方式来修行,為的是确实想要明白佛陀的真理,有些和尚住在深山野林中过着苦修、克己和贫穷的生活。

  我试图拒绝自我的私心和欲望,脱离疾病和苦难,超越世界的轮回。我试着去达到如此的内在平安与自我实现的境界,以致于即使有一只蚊子停留在我的手臂上,我就让它叮我,而不会将它赶走。几年来,我努力要成為一名高僧,并且尽可能不伤害任何生物。我钻研学习佛教教义,正如同所有在我之前的祖先们所做的一样。

  我的僧侣生涯就这样持续着,直到我患了非常严重的疾病。那时候我在曼德勒(Mandalay),不得不被送到医院接受治疗。医生们在我身上做了一些检验,然后告诉我说,我同时患有黄热病和疟疾。住院大约一个月后,我的情况却越来越糟,医生说我已经没有痊愈的希望,就让我出院回去安排后事。

  以上是对我的过去所作的一些简述。现在我要告诉你后来发生在我身上的一些特别值得注意的事情。

  永远改变我生命的异象

  从医院出院之后,我回到僧院中,由其它的和尚们照顾着我。我变得越来越虚弱,并且陷入了无意识的状态,后来我才知道,自己竟然死了叁天。我的心跳停止了,身体开始腐烂,并散发出死尸的恶臭味。我的尸体准备接受火葬,并完成传统的佛教洁净仪式。

  虽然我的肉体死了,但我记得我的心灵和精神却是十分灵敏的。当时,我是在一个非常强大的暴风雨中,一阵强风摧毁了整片土地,直到没有任何树木或其它东西存留着,只剩下一大片平坦的旷野。我沿着这个旷野非常快速地走了一段时间,在那里四处都没有人,只有我独自一人。后来我横越过一条河,在河的对岸,看见了一个非常非常可怕的火湖,在佛教里,我们对这样的地方丝毫没有一点概念。

  起初我很困惑,不知道这就是地狱,直到我看见了阎王──地狱之王(yama,这个阎王的名字遍及在很多亚洲文化中。译者注:这个阎王其实就是魔鬼撒但的手下──邪灵)。它的脸和身体看起来像一只狮子,但它的腿长得很像大蛇(Naga,serpent spirit),它的头上长了许多只角,它的面目非常凶恶,令我极其害怕。我颤抖着问它是谁,他回答说:“我是地狱阎王──毁灭者!”

  恐怖的火湖

  在那里有个非常可怕的火湖,“阎王”要我注意看那个火湖,我注视着,看见很多穿着橙黄色僧袍的缅甸和尚。我再靠近一点,看见了一个剃去头发的人,当我看着他的脸时,发现他竟是乌·撒帝拉(U Zadila Kyar Ni Kan Sayadaw,即那位在1983年因意外死亡的着名高僧),我想知道為何我以前的导师会被监禁在这里受苦,就问阎王:“為什么他会在火湖里呢?他是一个非常好的老师,他甚至还录有一卷‘你是人或是狗?’的教学录音带,曾帮助数以千计的人们了解到人类是远比动物更有价值的。”

  阎王回答说:“是的,他是一个好老师,但他并没有接受耶穌基督。这就是他之所以来到这里的原因。”它要我继续看另外一个在火湖中的人,我看见一个把很长的头发包裹在头颅左侧的人,他同样也是穿着僧袍,我又问阎王:“这个人是谁?它回答:“他就是你所敬仰的‘佛祖释迦牟尼’(Gautama Buddha)。”看到了佛祖在地狱里,使我感到非常地错愕混乱。

  我抗议说:“释迦牟尼有很好的种族出身,以及良好的道德人品,為什么他也会在火湖里遭受折磨呢?”阎王回答我:“他有多么好都无关紧要,他之所以在这里,是因為他没有信靠永恒的真神。”

  然后,我又看到另外一个像是穿着军装的人,在他的胸前有一个很大的伤口。我问:“他又是谁?”阎王说:“这是缅甸的革命领袖昂山(Angsan,译者注:缅甸的国父,他的女儿就是诺贝尔和平奖得主昂山苏姬)。”我这才了解到,昂山会在这里的原因,是因為他曾逼迫残害基督徒,更主要的是他没有信靠耶穌基督。人们有一句俗语说:“军人永远不会死,他们将继续活着。”但我在这里却被告知,地狱军团有一句格言说道:“军人永远不会死,但他们会永远住在地狱里面。”

  我看见另外一个人也在火湖里,他非常高大,身上穿着古代武士的盔甲,同时手上拿着一把剑和一枚盾牌,在他的额头上有一个伤口,他是我所见过长得最高的人,身高约有叁公尺(译者注:六肘又一虎口,参考旧约撒母耳记上17章4节)。阎王说:“这个人的名字叫歌利亚(Goliath),他之所来到地狱,是因為曾经冒瀆永生真神和他的仆人大卫。”我感到很困惑,因為我不知道歌利亚和大卫是什么人。它又说:“歌利亚的事跡被记载在基督徒的圣经里面,你现在不认识他,但当你成為基督徒的时候,就会知道他是谁了。”

  然后我又被带到一个地方,在那里,我看见富有和贫穷的人都准备吃他们的晚餐,他们正坐下来要吃,马上有一阵浓烟出现,富人们尽其所能快速地吃着,以缓和良心的不安,他们也因為那阵浓烟而挣扎地呼吸着。因為害怕失去金钱,他们必须赶快吃,金钱就是他们的神。

  另外一个阎王来到我面前,同时我也看到一个生物(being),它的工作就是在火湖的下面添加燃料,以保持热度。它问我:“你也要进去火湖里面吗?”我回答:“不,我只是在这里观察而已!”这个生物在火里添加燃料的景象实在非常可怕,它的头上有十只角,手中拿着一把在尾端有七支利刃的矛。这个生物告诉我:“没错,你到这里只是来观察的,我找不到你的名字,你必须从原来的路回去。”它指示我朝着我刚才曾经沿路走来火湖的那片荒野。

  结局之路

  我走了很长一段时间,直到流出血来,我感到异常炎热、疼痛。在我走了大约叁个小时之后,终于来到了一条宽阔的道路。顺着这条路走了一会儿,来到一个岔路口,通向左边的是一条宽广的路,通向右边的则是一条窄小的路。在岔路口上有一块路标写着,通往左边的路是為不相信耶穌基督的人所预备的;而右边则是為相信耶穌基督的人所预备的。我很关切那条较宽大的路将通向何处,所以就开始朝那个方向走去。

  有两个人走在我的前面约有叁百码远,我试着赶上他们,以便可以和他们同行,但无论我如何费力的走,总是赶不上他们,于是就掉头回到岔路口上。我仍旧可以看到那两个人离开我越走越远,当他们到达路的尽头时,突然被刺伤了,于是发出极痛苦的惨叫声,我看到他们的遭遇也跟着哭了出来。我意识到人们走在那条较宽大的路上,其结局是非常危险的。

  望向天堂

  取代了原来的选择,我开始走向那条為基督徒预备的路。走了大约一个小时之后,竟然变成了纯金的路面,它是那么地纯净,以致当我往下看的时候,可以完全清楚看到自己的倒影。然后,我看见一个人站在我面前,他穿着白色的长袍。我同时也听到非常美好的歌声,喔!它是那么的动听、清亮,远比我们这个地球上的教会礼拜更加优美且更富有意义。

  穿白长袍的人要我跟他一起走,我问他:“您叫什么名字?”但他没有回答。在我问他的名字六次之后,他才回答说:“我就是天堂钥匙的保管者。天堂是很一非常非常美丽的地方,你现在还不能进去,但你若跟随耶穌基督的话,当你在世界上的生命结束之后,就可以进去了。”那个人的名字叫彼得(Peter)。

  接着,彼得要我坐下,指示我看北边的一个地方。他说:“望向北方,看看上帝创造人类。”我远远地看见了永生的真神上帝。上帝对一个天使说:“让我们来创造人类。”那个天使却和上帝抗辩说:“请不要创造人类,他将会犯错并使你悲伤(缅甸语直译的意思是:他会让你丢脸)。”但无论如何,上帝还是创造了一个人并為他取名字。上帝吹了一口气让这个人活了起来,并给他取名叫亚当(Adam)(注:佛教徒不相信宇宙万物和人类的创造,因此这个经歷带给这名和尚很明显的冲击)。

  以新名字复活

  然后,彼得对我说:“现在起身回到你原来的地方,去告诉那些崇拜佛祖和偶像的人们说,如果他们不愿意悔改信主,就会下地狱,那些建造庙宇和偶像的人们也都会下地狱,那些為自己积功德而供养僧侣的人们也一样要下地狱,以及所有尊崇僧侣并向僧侣祈祷的人们都将下地狱,还有那些念佛诵经并献身给偶像的人们都必下地狱,一切不相信耶穌基督的人都将下地狱。”

  彼得要我回到地球上為我所看见的事作见证,他还说:“你必须以新的名字去传扬福音,从现在开始你的名字叫做阿瑟·皮安·欣邵·保罗(Athet Pyan Shinthaw Paulu,意思是“从死里复活的保罗”)。”

  我并不想要回去,而是想进天堂。天使翻开一本书,起先,他们要在书中找我幼年时期的名字西地平(Thitpin),但却找不到。然后,他们又要找我在僧院出家时的名字乌·那塔·潘尼塔·阿欣特利亚(U Nata Pannita Ashinthuriya ),但还是找不到。接着,彼得对我说:“你的名字没有写在这本书里面,你必须回去向那些佛教徒為耶穌作见证。”

  我沿着那条黄金之路走回去,又再次听到了那前所末闻的美妙歌声。彼得陪我同行,直到我回到地球為止,他指示我看一座由天堂通向天空的梯子,这座梯子并不是直接到达地球,而是停在半空中。在这座梯子上,我看到有很多天使非常忙碌地由其中上下往返。我问彼得:“他们是谁?”彼得回答:“他们是上帝的使者,他们正在将那些相信耶穌基督和不相信耶穌基督之人的名字向天堂回报。”然后,彼得告诉我,该是回去的时候了。

  是一个鬼!

  接下来我所意识到的,是阵阵哭泣的声音,我听到母亲哭喊着:“我儿啊!你為什么要离开我们?”也听到其它人的哭声。我发现自己躺在一个箱子里面,于是,开始动一动我的身体。我的父母亲大声喊着说:“他活过来了!他活过来了!”其它距离我父母较远的亲友不相信他们所说的。

  我将双手放在箱子旁边,然后坐立起来,许多人被恐怖感冲击着,他们大声地喊叫着:“是一个鬼啊!”然后就拔腿飞快地逃跑。而那些留下来的人则是目瞪口呆地在发抖。

  我注意到自己坐在一滩大约足足有叁杯半容量的恶臭液体中,这些液体是当我被放在棺材里的时候,由我的胃部和体内流出来的,这就是為什么那些人们知道我曾经确实死过。

  棺材里面是用一种塑料片来固定的木头,这种塑料片是用来保留尸体的体液,因為很多尸体会像我一样释出大量的体液。过了一会儿,我便察觉到,当时距离火葬只是一瞬之间。在缅甸,人们的尸体被放在棺材里,然后用钉子把盖子钉牢,再将整个棺材烧掉。

  就在我复活过来的那一刻,我的父母被允许看我的尸体最后一面,不久之后,棺材盖就会被钉牢,而我就会被烧成灰。于是,我马上开始说明我所看见和听见的事,人们都感到非常惊讶。我把在火湖中所看到的那些人的情形告诉他们,也说到只有基督徒知道事实真相,而我们的祖先和我们都被欺骗了几千年,我告诉他们,我们过去所相信的都是谎言。人们非常地惊讶,因為他们知道我是怎样的一个和尚,也知道我对佛祖的教导是多么地虔诚。

  在缅甸,当一个人死的时候,他的名字和年纪就被写在棺材的侧面。而当一个和尚死的时候,他的名字、年纪,以及他成為和尚的时间,也被写在棺材的侧面上。我曾经被记录為死人,正如你所看见的,但我现在却是活着的。

  结语

  自从这位“从死里复活的保罗”经歷了上面这段传奇故事之后,他為主耶穌基督留下了一个忠诚确实的见证。缅甸的牧师们告诉我们,他已经带领了数百名和尚归信主耶穌基督。他的见证显然是坚定不妥协的,因為这个缘故,他的信息触努了很多不能接受耶穌基督是唯一通向天堂之路的人们。尽管有很大的反对力量,他的经歷却是如此的真实,以致于他并没有丝毫动摇。

  在僧院出家以及成為一个严格的佛教徒多年之后,随着他的复活而来的,就是直接宣告耶穌基督的福音,他还劝告其它的和尚们,要拋弃所有的假神,并用全心来跟随主耶穌基督。在他生病和死亡之前,他全然没有接触过基督教,在他死亡的那叁天中所知道的每一件事,对他的理智而言都是全新的。

  為了尽可能让更多人获得这个信息,这位现代拉撒路(Lazarus,译者注:即指这位复活的和尚,请参考新约路加福音11:39-41)开始将他的录音带和录像带连同他的见证散布出去。而缅甸当局的警方和佛教权威人士,则竭尽他们所能的全力收集这些带子并销毁它们。你所读到的这个见证,就是从这些卡带中的一卷翻译而来的。我们已被通知,现在缅甸的公民拥有这些带子是相当危险的事。

  他无畏的见证至少已经让他坐了一次牢,在那里,当局权威人士想使他保持沉默的企图已经失败了。在被释放之后,他又继续地為他所亲身见闻的事作见证。他现在的行踪不明,有一个缅甸的消息人士告诉我们,他已经被监禁,也可能已经被杀害了,而另一个消息则是说他又已从监狱被释放,并且继续他的福音工作。

作者: 游侠    时间: 16.4.2009 15:40
怕你不知道,我给你说了,耶稣说的是当时的情况,映射的是那个时代的一个贵族,并不是用那个自命的国王比作自己或上帝。

因为许多基督教徒也常作你那样的理解,而拼命自圆其说,所以我再解释一遍:

门徒以为天国就要到了。耶稣于是说了那个自命的国王的故事。说明世界不公。强夺豪取。
富的更富,穷的更穷。不服的被杀。

在这之前耶稣说,他来是为了救失落的人。
其他章节也说,耶稣是来救人的。救所有的人。那有杀人的道理。

其他解释,前后逻辑上不通,也不符合耶稣的其他言行。
作者: 618o382    时间: 16.4.2009 16:38
22# 游侠
那一段你理解错了! 不同意我也不再说了。
作者: 游侠    时间: 16.4.2009 17:31
21# 618o382

开始没看到。现在也没仔细看。太长。觉得不值得仔细看。改变信仰的人很多。有很多基督教徒改信了佛教。我就认识一些。有佛教徒改信基督教也一点都不奇怪。他也许根本就没有好好学过佛。要么做了个梦,要么就是编的故事。

如果他真的成为一个真正的基督徒,也许比当个假和尚更好。随他去吧。
作者: 蝴蝶weste    时间: 17.4.2009 23:44
本帖最后由 蝴蝶weste 于 18.4.2009 01:00 编辑
以善为本是人到达离相境界的前提。离相不是说说就行的,要修,要努力修!
游侠 发表于 10.4.2009 18:01

嘿嘿,努力修不是臆想,不是自己想什么就是什么,更不是把恶说成善。如果连世间的善恶都不辨了,即使修成了佛也是个不知好歹的呆佛。
作者: 蝴蝶weste    时间: 17.4.2009 23:46
本帖最后由 蝴蝶weste 于 18.4.2009 00:57 编辑
我给你说了。我们的理解不同。再重复一遍:耶稣教人博爱。按耶稣的理念,人的归宿在于人的行动,不在口头上的信。行博爱者入天堂

至于教会和传教者违背耶稣理念的说法,即使是写在“圣经”,也不能信。何况写在“ ...
游侠 发表于 16.4.2009 09:40

这是你自己想象中的耶稣,不是“圣经”中的耶稣,更不是两千年来信以为真的耶稣。
作者: 蝴蝶weste    时间: 18.4.2009 00:20
本帖最后由 蝴蝶weste 于 18.4.2009 01:22 编辑

楼主的话头应该说很简单,用对待法转一个弯就明白了。努力修,努力修,如果连这么简单的东西都看不穿,再修也是枉然。
作者: 游侠    时间: 18.4.2009 10:45
哈哈。
每人自心自有一把秤。用不着转弯抹角的。各位继续反基吧。同样是自以为是而已。我也是白费劲。
作者: 蝴蝶weste    时间: 18.4.2009 19:07
哈哈。
每人自心自有一把秤。用不着转弯抹角的。各位继续反基吧。同样是自以为是而已。我也是白费劲。
游侠 发表于 18.4.2009 11:45

那当然,见到了恶就要直说那是恶,这就是善。

打着个修行的旗号却好歹不分,按着自己的想像把丑陋辩成美好、把邪恶吹捧成正义,那是给修行人丢人。
作者: 乡下人进城    时间: 19.4.2009 00:41
楼主的话头应该说很简单,用对待法转一个弯就明白了。努力修,努力修,如果连这么简单的东西都看不穿,再修也是枉然。
蝴蝶weste 发表于 18.4.2009 01:20

哈哈!确实只有这么简单。修佛人应该很容易看破的。
作者: 游侠    时间: 19.4.2009 15:22
其实,楼主的话头,没有什么看破不看破的。我早就回答你们了。

至于我自己嘛,还算不上什么修行人。要丢人,自然是丢自己的人。我在这里的言行,也丝毫没有打着什么旗帜。和没有讨论诚意的人,我已经浪费了不少时间。所以,到此为止。

当然,这里还是有诚意讨论的人,也有尊重对方的讨论。该说的也都说了,我同样尊重不同的见解。有些问题,也确实没时间详细讨论,所以没发表我的看法,正因为不愿信口开河。希望相关的人不要误解。
作者: 乡下人进城    时间: 20.4.2009 14:32
31# 游侠
从你这些天的帖子看就知道你连主贴话头的边儿都没摸到。

另外,尊重对方不等于容忍对方把没有任何依据的臆想当成正解来说给他人。指出对方的谬误本身就是对对方的尊重。
作者: 游侠    时间: 21.4.2009 09:19
that's your own understanding of things.

I'm not coming to do word-playing. As I said, I don't want to wast too much time, and also try to avoid to wast other's time.

Thanks!
作者: 龙蟋蟀    时间: 22.4.2009 13:42
33# 游侠

waste
作者: 游侠    时间: 22.4.2009 17:48
thanks!
作者: gisgis    时间: 20.5.2009 16:29

作者: bingbing0402    时间: 30.7.2009 21:33
导人向善的事基本教义,可是有几个人去看呢?
作者: zhichixixi    时间: 13.8.2009 22:19
在一些宗教里消灭异教徒也被认为是向善
作者: 还魂的小哈    时间: 18.9.2009 21:00
笑笑,我想,基督教最重要的,不是教人向善,向善只是一个neben produkt,haupt的是要信靠神,当然,信靠的表现之一,才是向善。但是,就是真的对人不善,也不是就没救了,极端情况也是有的。
要知道解释的话,可以自己翻圣经里面最容易懂的几个章节,不明白的话,那就慢慢等哈,反正11个问题里面有这个解释的。
我不喜欢和一些眼睛只盯着连基督徒都不太容易懂的圣经章节的人,做更多交流。所以,对他们而言,我喜欢用最简单的圣经,让他们感到自己所知不多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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