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开元华人社区 开元周游
标题:
哪些保险对我最有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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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igerkopf
时间:
23.4.2008 22:41
标题:
哪些保险对我最有用?(1)
德国汉堡曼海姆保险公司主管
梁达胜
专栏
Herr Liang, HM Versicherungs-AG
Herr Liang, HMVersicherungs-AG G88595 LinaAmmonstr.17 90471 NuernbergTel.:0911-705666 oder 0911-98818715 Fax: 0911-705686 Handy:0177-2092847
www.hamburg-mannheimer.de
E-Mail:
liangdasheng@gmx.de
哪些保险对我最有用
?(1)
这个题目太大
,
无法一言以蔽之
.
许多在德国的中国人已逐渐接受了保险
,
知道虽要缴保费付代价
,
但也由保险公司承担了相当部分的风险
.
不投保险固然可省保费
,
但也可能将我们弄得焦头烂额甚至倾家荡产
.
下面有些例子
,
无论满意还是不满意
,
取决于个人和公司双方
.
双方的利益即一致又矛盾
.
索赔时容易矛盾加剧
,
要找到双方接受的平衡点
,
也使客户觉得投保有用
,
利大于弊
.
得到赔偿并比较满意
人寿因有德国医院和民政局开具的正常因病因事故死亡的证明
,
如在中国或德国之外发生
,
也要有相关证明及翻译公证件
.
投保期已很长
,
保额非天文数字
,
一般可信度较高
,
不被怀疑为骗保
.
伤残保险因摔倒或车祸住院
,
每天发放住院费
,
又因伤残到一年时由医生确定
,
发生纠纷较少
.
出车祸受伤或生病进行治疗或手术
,
撞坏别人的车
.
得不到赔或赔偿不满意
从客户方面看
,
原因大致是
:
1.
不及时付保费使合同失效
,
自己还不知道
.
2.
接手旧餐馆后或买旧房子后采取模棱两可的态度
,
对原公司的来信和账单迟迟不答复
,
使原合同失效
.
3.
出事后给保险公司的报告严重失实
.
从公司方面看
,
原因大致是
:
1.
认为客户对保险额确定有偏差或没及时调整
.
发生火灾后可得到赔偿
,
但赔不足
.
因被损餐馆整体价值都按最新市场价来估算
.
如高于保额
,
说明以前低保
,
保费没交足
.
公司按比例相应少赔
.
这也与估价员有很大关系
.
如不接受估算价值
,
可自己请中立的估价员
,
费用自付
.
还不行
,
可请律师出庭打官司
.
2.
对责任确定的认知不同
.
责任保险争议最大
.
如下水道堵塞漏水损坏邻居的家具和房东的墙壁
,
一般会赔
.
但如认定客户极大疏忽造成
,
或客户没直接责任
(
比如是水电装修公司安装故障所致
),
则不赔或只象征性赔
.
酒精过量开车肇事虽赔对方
,
却要客户自付一大笔
.
3.
合约中事先已明文规定
.
如法律保险中公司之间不遵守合同的纠纷或离婚官司不受理
,
如投保人寿保险时隐瞒已存在的严重病情
,
父母没看顾
7
岁以下孩子造成对他人财物身体损伤的
.
卖保险的经纪都愿竭尽全力为客户说话
,
因他必须面对客户
,
客户也就是朋友
.
客户满意
,
不仅是对自己的肯定
,
也是继续发展业务的基础
.
而公司的赔偿系数增高
,
利潤降低与他本人利益相去尚远
.
严谨的经纪也都不敢自称代表客户利益
,
只能说在客户和公司之间起沟通调解作用
,
或为客户代办赔偿登记交涉等一系列事宜
.
谁也不敢先夸下海口大包大揽以致客户预期过高导致失望和抱怨.
了解上述简介和保险意识的增强都是好事
,
但不等于盲目地买保险
.
所谓有用指能真的使我无后顾之忧
,
出事后将对我的正常工作和生活的影响降到最低点
.
有以下几个原则供参考
:
1.
不同的年龄段投保重点不同
.
1)
刚毕业的年轻人
如开始工作
,
过去随父母被保的医疗
,
责任险失效
,
要通知原公司
,
并重新单独保
.
2)
单身汉
最基本的保险仍然是医疗
,
责任险
,
因生活负担轻
,
可考虑适当投保职业能力丧失保险
,
养老保险和为将来买房存钱
(
基金或建房贷款储蓄
).
3)
新婚夫妇
除了医疗
,
责任险和职业能力丧失保险
,
太太若暂不工作
,
可保一份伤残保险
.
4)
有了孩子的家庭
除了以上保险要加上人壽保险和孩子自身的伤残保险和储蓄保险
(
为大学学费或将来起步资本
).
5)
房东
除了必须买防火保险和责任保险
,
风大地区可加保防风
,
老房子可加保防水管破裂保险
.
自置房产者可不保责任保险
.
6)
退休者
德国的退休者约
2000
万
,
占总人口的
25%.
对他们而言
,
过去投保的养老保险等纷纷到期
,
儿女长大成人
.
除了医疗
,
责任险
,
如家庭财物较昂贵可继续保家庭财物保险外
,
大多数保险已无足轻重
.
2.
评估自己的高风险和迫切需要所在
,
决定保险项目和保险额
.
职业能力丧失保险对就业者最重要
,
大多数德国人都投保
,
大多数中国人相反都不投保
.
因病因意外不能工作
,
只能领取微薄的法定职业能力丧失保险金
.
尤其是
1961
年后出生的几乎没有
,
但家庭开销还是那么多
,
领救济金也困难
.
刚买新车的人一定投汽车全保
.
申请长期居留或申请入国籍的个体经营者必然会急着办养老保险
.
常出国的要投保出国医疗保险
,
家庭财物较昂贵的可考虑投保家庭财物保险
.
3.
所投保险的保费支付不超过自己的支付能力
.
投资性的如养老人寿保险和基金等不宜超过实际收入的
20%,
收入很高的可
30%.
因是较长时期持续性的支付
,
要考虑各种突发性原因迫使提前退保带来损失的风险
.
(
下期专栏文章介绍几十种保险投保的优先次序和不同的重要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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