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开元华人社区 开元周游

标题: 还是学生身份,与德国老公结婚3年想离婚 [打印本页]

作者: 素面朝天    时间: 20.8.2007 17:40
标题: 还是学生身份,与德国老公结婚3年想离婚
我还有一个学期就毕业了,和德国老公结婚马上快三年了,并有一个8个月大的孩子.但是我实在是不想等什么永久居留或者德国国籍了,想马上和他离婚.但是因为我还没有毕业,而且以后想为了孩子留在德国,还能拿到没有打工限制的Aufenthaltserlaubnis吗?我咨询律师的结果是: 她建议我等到拿到Niederlassungserlaubnis后在离婚,也就是分居。但是我实在是等不下去了。难道分居期间的时间也不算在Niederlassungserlaubnis规定时间之内吗?其实我最想知道的是我会不会分居后就被遣回去...

谢谢各位大虾们帮助我!
作者: karlsruheU    时间: 20.8.2007 17:45
不知道,但知道鱼与熊掌不可得兼。帮你顶起来,祝愿以路好走。
作者: 笑对人生    时间: 20.8.2007 18:44
三年后你可以拿长居.(我办时是需要LG一起去办理的)你分居估计LG不会帮你办长居.
如果你有孩子,孩子应该是德籍.你可以拿到小孩的抚养监护权也可以留下(前提自己要有收入),如果你没收入很难拿到小孩的抚养权你的拘留可能也比较麻烦.
不过还是找律师是对的.我们只能是猜测.
祝好运!!
作者: 素面朝天    时间: 20.8.2007 19:03
谢谢你的指点!你是说,即使我们分居,但是我的老公自愿陪我去拿NE也可以吗?但是我想我的城市不是这样,我的城市不需要我老公亲自陪我去,但是要求他的工资单和房租合同。。。我想只要我们分居了,房租合同就会露馅,哪怕他想帮我也帮不了了。。。而我还是学生,不知道毕业后就业情况能怎么样。。。头疼呀!分居期间不会把我赶回去吧?因为我们还没有真正意义离婚。。。
作者: 素面朝天    时间: 20.8.2007 19:11
看来我还要去律师咨询。。。现在只能建议想和德国人结婚的同胞们三思而后行呀!如果结婚不是为了居留更要千万三思!!!
作者: 笑对人生    时间: 20.8.2007 19:37
原帖由 素面朝天 于 20.8.2007 20:03 发表
谢谢你的指点!你是说,即使我们分居,但是我的老公自愿陪我去拿NE也可以吗?但是我想我的城市不是这样,我的城市不需要我老公亲自陪我去,但是要求他的工资单和房租合同。。。我想只要我们分居了,房租合同就会 ...

可能每个州不同.你现在至少没离婚前是不可能赶你回国的.
作者: 笑对人生    时间: 20.8.2007 19:42
原帖由 素面朝天 于 20.8.2007 20:11 发表
看来我还要去律师咨询。。。现在只能建议想和德国人结婚的同胞们三思而后行呀!如果结婚不是为了居留更要千万三思!!!

其实不是和哪个国家的人结婚要三思.而是婚姻不是买卖也不是儿戏.是建立在感情的基础上的.
双方只要有一方抱着某种目的或达到什么目的的婚姻永远是死亡的婚姻.
当然婚后的磨合过不了这段婚姻也意味着走向终点了.
作者: 蓝藻儿    时间: 20.8.2007 19:47
原帖由 素面朝天 于 20.8.2007 20:11 发表
看来我还要去律师咨询。。。现在只能建议想和德国人结婚的同胞们三思而后行呀!如果结婚不是为了居留更要千万三思!!!


楼主jj 好像和德国老公过的很不顺心啊, 真的是因为东西方文化的差异吗?还是性格不和啊?
偶的几个好友都陆续嫁了德国老公, 现在两三年过去好像都还过得不错.  
不管怎样先祝楼主好运啦!
作者: 素面朝天    时间: 20.8.2007 20:00
谢谢大家安慰我了...其实事情很矛盾:如果没有孩子,我们也就这样过下去了。正因为有了孩子后我才发现,孩子对于他来说才是最重要的,而且我们的学历差别太大,即使不是文化上的差异我们也几乎越来越没有共同语言。。。我的性格可能也太过于独立,奇怪。。。这样的性格本来就不应该结婚嘛。。。
作者: 素面朝天    时间: 20.8.2007 20:01
原帖由 笑对人生 于 20.8.2007 20:42 发表

其实不是和哪个国家的人结婚要三思.而是婚姻不是买卖也不是儿戏.是建立在感情的基础上的.
双方只要有一方抱着某种目的或达到什么目的的婚姻永远是死亡的婚姻.
当然婚后的磨合过不了这段婚姻也意味着走向终点了.

  我结婚前怎么没有认识您呀~~~~~~~~~~~~~:pigcry: :pigcry: :pigcry: :pigcry: :pigcry:
作者: leon    时间: 20.8.2007 20:14
lz,想离就离。但离婚也不是你说离就能离的。没有1年的时间你离不掉。
作者: 素面朝天    时间: 20.8.2007 20:16
对,这点律师已经告诉我了...如果我老公真的想磨我的话,三年以上才能离得了...
作者: kaiser0301    时间: 20.8.2007 21:06
德国一般的规定是分居一年后才向法院提出离婚,法院才受理。
不知道楼主说的分居是什么形式?德国丈夫的态度是什么?
是你带着孩子住还是丈夫带着孩子住?

如果孩子跟你住,那么根据德国法律,丈夫必须负担你的
一部分生活费(Trennungsunterhalt)和孩子的抚养费。
而且根据Aufenthaltsgesetz,只要孩子和你在德国生活,那么
你就有权利拿到居留 (参见下面的§28 (1) 3.)

§ 28  Familiennachzug zu Deutschen

(1) Die Aufenthaltserlaubnis ist abweichend von § 5 Abs. 1 Nr. 1 dem ausländischen

   1. Ehegatten eines Deutschen,
   2. minderjährigen ledigen Kind eines Deutschen,
   3. Elternteil eines minderjährigen ledigen Deutschen zur Ausübung der Personensorge

zu erteilen, wenn der Deutsche seinen gewöhnlichen Aufenthalt im Bundesgebiet hat.
作者: AlterWerther    时间: 20.8.2007 21:11
标题: 回复 #14 kaiser0301 的帖子
关键是孩子的抚养权。。怎么能肯定争取到手。。。
麻烦啊。。
作者: 素面朝天    时间: 20.8.2007 21:13
原帖由 kaiser0301 于 20.8.2007 22:06 发表
德国一般的规定是分居一年后才向法院提出离婚,法院才受理。
不知道楼主说的分居是什么形式?德国丈夫的态度是什么?
是你带着孩子住还是丈夫带着孩子住?

如果孩子跟你住,那么根据德国法律,丈夫必须负担 ...


谢谢你的回帖!我现在还和我老公孩子住在一起,但是我已经开始四处撒莫房子了,一旦有价钱条件合适的房子,俺就趁我老公上班的时候带着Baby一走了之。。。只给他留个便条:有事找我律师。。。

这样就算分居了吧?还是他会叫警察把我给K.O.了?说我绑架孩子? 汗~~~~~~~:surrender:
作者: kaiser0301    时间: 20.8.2007 21:17
原帖由 AlterWerther 于 20.8.2007 22:11 发表
关键是孩子的抚养权。。怎么能肯定争取到手。。。
麻烦啊。。


孩子的抚养权的问题是在法庭判决离婚时才去裁定的。
那是一年以后的事情了。到那时候楼主已经在德国三年
了,所以签证问题应该自然而然就解决了。

现在孩子还小(8个月?),按惯例一般都是跟母亲的。
所以分居期间孩子应该时跟母亲,除非德国丈夫
说楼主必须读书没有时间带孩子等理由。所以
楼主应该说明自己能够带孩子(时间上,经济上等等)
作者: 素面朝天    时间: 20.8.2007 21:22
原帖由 kaiser0301 于 20.8.2007 22:17 发表


孩子的抚养权的问题是在法庭判决离婚时才去裁定的。
那是一年以后的事情了。到那时候楼主已经在德国三年
了,所以签证问题应该自然而然就解决了。

现在孩子还小(8个月?),按惯例一般都是跟母亲的。
...


再次谢谢大虾的资讯!可以我听律师说,一旦分居,分居后到法庭判离婚的时间,不管多长,都不算在我的能申请Niederlassungserlaubnis的有效时间之内...
作者: leon    时间: 20.8.2007 21:22
标题: 回复 #16 素面朝天 的帖子
有个叫Frauenhaus的可以为你提供帮助。
作者: 素面朝天    时间: 20.8.2007 21:31
原帖由 leon 于 20.8.2007 22:22 发表
有个叫Frauenhaus的可以为你提供帮助。



谢谢你的回帖!那是什么?不会是收容所吧?我的Baby呀~~~~~~~
谢谢大家热情帮助,我会周四再去一下法律咨询,看看我的路到底应该怎么走。人生最可恨的就是自己做不了自己的主!!!
作者: 素面朝天    时间: 20.8.2007 21:35
原帖由 leon 于 20.8.2007 22:22 发表
有个叫Frauenhaus的可以为你提供帮助。


刚刚查看了一下这个Frauenhaus,这是个收容受到家庭暴力威胁的妇女和其子女的基督教机构呀,我的老公没有打过我...有时他也会很不理智的对待我,但是暴力还谈不上呀...

Trotzdem谢谢你呀!
作者: kaiser0301    时间: 20.8.2007 21:56
原帖由 素面朝天 于 20.8.2007 22:22 发表


再次谢谢大虾的资讯!可以我听律师说,一旦分居,分居后到法庭判离婚的时间,不管多长,都不算在我的能申请Niederlassungserlaubnis的有效时间之内...


刚才仔细研究了一下法律 §28:
(1) Die Aufenthaltserlaubnis ist abweichend von § 5 Abs. 1 Nr. 1 dem ausländischen
zu erteilen, wenn der Deutsche seinen gewöhnlichen Aufenthalt im Bundesgebiet hat. Sie kann abweichend von§ 5 Abs. 1 dem nichtsorgeberechtigten Elternteil einesminderjährigen ledigen Deutschen erteilt werden, wenndie familiäre Gemeinschaft schon im Bundesgebiet gelebtwird.

(2) Dem Ausländer ist in der Regel eine Niederlassungserlaubniszu erteilen, wenn er drei Jahre im Besitzeiner Aufenthaltserlaubnis ist, die familiäre Lebensgemeinschaftmit dem Deutschen im Bundesgebiet fortbesteht,kein Ausweisungsgrund vorliegt und er sich aufeinfache Art in deutscher Sprache mündlich verständigenkann. Im Übrigen wird die Aufenthaltserlaubnis verlängert,solange die familiäre Lebensgemeinschaft fortbesteht.

这里(2)里说的familiäre Lebensgemeinschaft并不特指夫妻生活( (1) 1.),
        孩子和父母一起生活 ( (1) 2.)
        母亲和孩子一起生活 ( (1) 3.)
应该也算。相信你的孩子应该自动拥有德国国籍吧。
作者: 素面朝天    时间: 20.8.2007 22:03
原帖由 kaiser0301 于 20.8.2007 22:56 发表


刚才仔细研究了一下法律 §28:
(1) Die Aufenthaltserlaubnis ist abweichend von § 5 Abs. 1 Nr. 1 dem ausländischen
  • Ehegatten eines Deutschen,
  • minderjährigen ledigen Kind eines  ...


  • 不管我的事情结果怎么样,你要是有机会来波恩的话,我一定请你吃饭!不看别的,就看你这么仗义的份儿上!:pigcry: 感动啊~~~~~~~~~~
    作者: kaiser0301    时间: 20.8.2007 22:12
    原帖由 素面朝天 于 20.8.2007 23:03 发表


    不管我的事情结果怎么样,你要是有机会来波恩的话,我一定请你吃饭!不看别的,就看你这么仗义的份儿上!:pigcry: 感动啊~~~~~~~~~~


    谢谢了。曾在BONN生活了八年,在那里上的大学,现在那还有一些朋友。
    有时的确想回去看看。

    不管怎么说,希望楼主开开心心地生活,带着一颗平常心去面对可能
    到来的一切。
    作者: dietotenhosen    时间: 21.8.2007 08:18
    还有多长时间到3年?为了你的孩子,顺顺利利拿到niederlassung再离吧

    如你说,你老公又未曾使用暴力,一日夫妻百日恩,说开了他也会帮助你的吧。当然你们的情况外人不了解,算我多嘴了
    作者: aij    时间: 21.8.2007 09:29
    原帖由 dietotenhosen 于 21.8.2007 09:18 发表
    还有多长时间到3年?为了你的孩子,顺顺利利拿到niederlassung再离吧

    如你说,你老公又未曾使用暴力,一日夫妻百日恩,说开了他也会帮助你的吧。当然你们的情况外人不了解,算我多嘴了

    她老公对孩子太好,冷落了楼主,于是就要离婚。这个好像不是理由的理由。
    还是希望楼主重新考虑考虑吧。楼主老公要是对孩子好的话,再差也不会对楼主怎么样。除非楼主另有打算。
    作者: 素面朝天    时间: 21.8.2007 10:00
    原帖由 aij 于 21.8.2007 10:29 发表

    她老公对孩子太好,冷落了楼主,于是就要离婚。这个好像不是理由的理由。
    还是希望楼主重新考虑考虑吧。楼主老公要是对孩子好的话,再差也不会对楼主怎么样。除非楼主另有打算。


    原则上说不是坏事,但是如果惯孩子惯的没边了也不好吧?一方面对我照顾孩子的方法指手画脚,一方面自己对孩子不管不顾(行动上),一次叫他帮助看孩子还把孩子摔地上了,之后冲我发火...谁能受得了这样的"爱孩子"的老公呢?

    不过谢谢大家的劝解!心意领了.

    只要是到了要离婚的份上,原因肯定不是很简单的...
    作者: 游侠    时间: 21.8.2007 10:20
    标题: 回复 #27 素面朝天 的帖子
    法律上来说,你的律师说的是对的。

    Frauenhaus 去咨询一下没什么不好。尤其是分居和孩子的抚养权等问题,他们有经验。

    离婚的原因确实不会很简单。只有楼主自己掂量。其他,我只能笼统地说,不要冲动,静心想想。
    作者: 素面朝天    时间: 21.8.2007 10:26
    原帖由 dietotenhosen 于 21.8.2007 09:18 发表
    还有多长时间到3年?为了你的孩子,顺顺利利拿到niederlassung再离吧

    如你说,你老公又未曾使用暴力,一日夫妻百日恩,说开了他也会帮助你的吧。当然你们的情况外人不了解,算我多嘴了


    10月份我能申请国籍,12月份我能申请永久居留...(好奇怪,为什么在我这里是反过来的?)本来我也想等一等,他也不反对帮我,但是如果他这样继续折腾下去,我连我的毕业论文也写不完了!!!

    谢谢你的热心规劝!
    作者: 游侠    时间: 21.8.2007 10:35
    标题: 回复 #29 素面朝天 的帖子
    学会放下。静心读书。自己站稳脚跟后,什么是都好办。
    作者: 素面朝天    时间: 21.8.2007 10:45
    正是为了孩子我才想现在离开他的呀...我自己就在一个离婚家庭长大,我知道父母之间不和睦对孩子影响多么负面...:pig3:
    作者: bushuang    时间: 21.8.2007 11:25
    :top:
    作者: nanoeuro    时间: 21.8.2007 12:39
    伪 危机。
    作者: shermanren    时间: 21.8.2007 16:33
    这个目的本来就有问题吧。。。个人很不赞同
    原帖由 素面朝天 于 20.8.2007 20:11 发表
    看来我还要去律师咨询。。。现在只能建议想和德国人结婚的同胞们三思而后行呀!如果结婚不是为了居留更要千万三思!!!

    作者: 素面朝天    时间: 21.8.2007 17:25
    我想你是理解错我的意思了吧...有些人结婚是为了居留,反而婚姻至少能维持到拿到居留以后,因为那些人的目的就是这个。但是现在正因为我的结婚的目的不是为了居留,才过来问大家如果现在就离婚怎么办?因为我不能丢下我的孩子回中国,也不能带孩子回中国,那样就让孩子过没有爸爸的生活了。

    所以我说如果不是为了居留结婚的更要在结婚前三思,防止我这样Scheiss的局面出现.
    作者: hasecui    时间: 21.8.2007 19:07
    既然楼主嫁给德国人的目的不是为了居留,那请楼主介绍下自己的外嫁的目的吧,顺便介绍下为孩子选择德国国籍的目的吧

    顺便说一句,我个人认为在可以不为孩子选择德国国籍的情况下还是为孩子选择德国国籍,简直就是把孩子往火坑里推,尤其是男孩。德国人成年时的兵役或者只有微薄收入的社会役,德国人逃到避税天堂后德国税务局还保留对他的十年追索权,光这两相,就够孩子痛恨父母一辈子的了。

    个人认为,最佳身份状态是,国籍和居留权分别属于不同的国家,一定要保持这种Flexibilität,可以两处逃来逃去。

    [ 本帖最后由 hasecui 于 21.8.2007 20:09 编辑 ]
    作者: AlterWerther    时间: 21.8.2007 19:35
    标题: 回复 #36 hasecui 的帖子
    说的有理。。
    俺加入外籍之日。。就是决心回国效力之时。。。
    真的。。。
    作者: 素面朝天    时间: 21.8.2007 20:38
    原帖由 hasecui 于 21.8.2007 20:07 发表
    既然楼主嫁给德国人的目的不是为了居留,那请楼主介绍下自己的外嫁的目的吧,顺便介绍下为孩子选择德国国籍的目的吧

    顺便说一句,我个人认为在可以不为孩子选择德国国籍的情况下还是为孩子 ...


    国家好像不是我们当父母的能决定的吧。我的孩子当初生下来就是自动双重国籍。要等到他自己到了有了决定权的年龄后自行决定。这是Ratraus的人告诉我的。

    我嫁人的原因好像也是我的私人问题吧?  
    我是属于敢爱敢恨的人,就像卡门一样。爱上他了后就是疯狂的爱上了,她求婚了那就答应了。现在不爱他了就是不爱了,那种非要找出一个什么理由的爱情我还没有过...

    这题跑得够远的了
    作者: hasecui    时间: 22.8.2007 09:07
    孩子一出生就拥有双重国籍只适用于父母一方是德国人并且另一方来自承认双重国籍的国家。中国不承认双重国籍,所以你的孩子根本没有双重国籍,Rathaus的人只是一厢情愿地告诉你通常情况,没有根据你的具体情况分析。所以,你的孩子成年时没机会选择中国国籍,他就是板上钉钉的德国人,既然你们已经为他选择了。

    原来楼主也明白嫁人原因是私人问题啊,那就麻烦楼主不要随便揣度别人外嫁的原因可能是为了居留,那完全是别人的私人问题,别人不承认完全可以的。我压根就对楼主的外嫁原因不感兴趣,就是要用楼主的方式戳楼主一下,楼主才会明白什么叫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虽然本人没有外嫁。
    作者: AlterWerther    时间: 22.8.2007 22:30
    标题: 回复 #39 hasecui 的帖子
    第一段。。好像还不能确定楼主是否持中华民国护照的同胞。。。
    第二段。。女人喜欢把事情个人化。。楼主显然是女人。。这种问题是正常的啊。。
    网上的事情干吗要那么认真呢。。。
    哦。。你也是女人。。。
    就当俺什么也没说好了。。。
    作者: nanoeuro    时间: 23.8.2007 12:47
    十分有必要嫁人时找一个从一而终用情专一冰清玉洁的成熟处男
    作者: aij    时间: 23.8.2007 14:03
    原帖由 nanoeuro 于 23.8.2007 13:47 发表
    十分有必要嫁人时找一个从一而终用情专一冰清玉洁的成熟处男

    男人要是成熟,是处男才怪。
    作者: AlterWerther    时间: 23.8.2007 14:43
    标题: in the fact..
    the lesson learned is..
    never have a baby too early...
    作者: hasecui    时间: 24.8.2007 17:11
    劝楼主要离快离,别再磨蹭了。8月21日刚签署的新移民法里对离异外国人获得独立居留又收紧了,不知道什么限制从2年变成4年了。

    照楼主这个拖法,搞不好,离婚前夕,德国移民法又变了,又得重新想对策。

    计划赶不上变化啊。
    作者: 素面朝天    时间: 25.8.2007 08:57
    原帖由 hasecui 于 24.8.2007 18:11 发表
    劝楼主要离快离,别再磨蹭了。8月21日刚签署的新移民法里对离异外国人获得独立居留又收紧了,不知道什么限制从2年变成4年了。

    照楼主这个拖法,搞不好,离婚前夕,德国移民法又变了,又得重新想对策。

    计 ...



    谢谢你的热心提示! 一切交给我的律师去办吧! 是好是坏听天由命了, 只要孩子归我就成...
    作者: 笑对人生    时间: 25.8.2007 11:44
    原帖由 素面朝天 于 25.8.2007 09:57 发表



    谢谢你的热心提示! 一切交给我的律师去办吧! 是好是坏听天由命了, 只要孩子归我就成...

    可怜天下父母心.
    作者: 游侠    时间: 27.8.2007 09:57
    标题: 回复 #45 素面朝天 的帖子
    阿弥陀佛!

    事在人为。

    另外,律师也有好坏,不能撒手不管的。
    作者: 慕尼黑不眠夜    时间: 27.8.2007 14:52
    楼主担心的事--遣返。永远都不会发生。再怎么办时间都会托够了。你也会拿到德国居留。你不能用华人的想法来度量德国人的。德国大概是离婚最麻烦的国家了,国内离婚20分钟就搞定了,美国上网就可以离。但德国也仅仅是时间问题。另外,好像分居不见得一定要搬出去。你问律师他怎么说。还有就是你想直接带着孩子走,这不现实也不合情理。即使离婚,孩子父亲是有探视权的。如果你不打招呼把孩子带走,他绝对会告你,那你就麻烦了。
    作者: 慕尼黑不眠夜    时间: 27.8.2007 14:55
    原帖由 素面朝天 于 20.8.2007 20:03 发表
    谢谢你的指点!你是说,即使我们分居,但是我的老公自愿陪我去拿NE也可以吗?但是我想我的城市不是这样,我的城市不需要我老公亲自陪我去,但是要求他的工资单和房租合同。。。我想只要我们分居了,房租合同就会 ...

    你可以说服他帮你办长居。因为将来你如果拿不到长居就会回国。难道他想每年都不远万里去中国看孩子么,他一定会同意的。
    作者: leon    时间: 28.8.2007 09:50
    原帖由 慕尼黑不眠夜 于 27.8.2007 15:55 发表

    你可以说服他帮你办长居。因为将来你如果拿不到长居就会回国。难道他想每年都不远万里去中国看孩子么,他一定会同意的。


    美好的推理,现实意义不大。
    作者: wowo    时间: 3.9.2007 16:07
    楼主,
    你是产后忧郁症催发的情绪大波动,需要看的不是律师,而是心理医生.
    哪个婚姻不需要磨合?恋爱的高热维持不了两年,通常只几个月,然后就是柴米油盐的琐碎.
    就象南方人北方人口味不同一样,异族人在抚养孩子的问题上肯定见解迥异,查尔斯跟戴安娜面对教育孩子是问题百出,但他们至少坚持到孩子十岁才最终决裂...
    我刚生孩子也意识到老公情感重心的大挪移,对孩子万般疼爱,对我无暇顾及,加上如何抚养孩子的观点歧异,孩子哭大人闹,头半年可真是难熬,上吊的心都有过.
    人生没有迈不过的坎儿.
    什么学历相差太远,没有共同语言,男人和女人原本就兴趣不同,爱好有差距,志同道合的男女在夫妻之间少之又少.
    孩子已经是德国籍,带回国去抚养的可能微乎其微,外国人在中国办理长居也不容易呢

    还是尽量收敛自己的锐气,以孩子的利益和家庭为重,把日子过下去才是上策.
    假如有了外心,外遇,调整一下思维,抽离自己看清形式...
    作者: karlsruheU    时间: 3.9.2007 17:43
    原帖由 wowo 于 3.9.2007 17:07 发表
    楼主,
    你是产后忧郁症催发的情绪大波动,需要看的不是律师,而是心理医生.
    哪个婚姻不需要磨合?恋爱的高热维持不了两年,通常只几个月,然后就是柴米油盐的琐碎.
    就象南方人北方人口味不同一样,异族人在 ...



    外心,外遇,LSD果然丰富:surrender: :pig3: :pig3:
    作者: zhengwei    时间: 27.9.2007 11:48
    楼主, 不需要等到3年就可以去申请长期居留,在新移民法中,你只要结婚2年,在德国生活3年,你就可以拿到永久居留,何况你们已经有了小孩儿,移民局不能把你遣送回国。我有认识和德国人结婚的女孩,但是分居了,移民局一样还是要给发签证,而且等到5年如何还没有和的德国人离婚,必然还是要发给她永久居留的身份的e
    你现在就可以让你的老公和你一起去办新的永久居留的签证
    顺便问一句,你的小孩儿是德国国籍的?如果还是是,你就算离婚了,你的永久居留也一样可以拿到,而且孩子必然判给你的。你的居留不成问题。如果真到了无法共同生活下去的情况,你就先分居好了。
    作者: zhengwei    时间: 27.9.2007 12:13
    楼主可以直接申请德国国籍的,只要你们结婚满2年,你们有收入维持生活,你完全可以直接申请国籍的。
    别怕,不论你离婚与否,因为你有小孩儿在德国,你都不会有居留的问题。
    不建议楼主趁老公不在家就把孩子带有,那样不和情理,估计也不合法吧。你们还是商量一下,好合好散,如果你们决定要分居,你有收入来源,孩子肯定给你带的,就算你不工作,你老公也要给你和孩子抚养费的,孩子的抚养权也应该给你,除非你自己因为学业或者其它原因没有时间或者资格照顾孩子。

    支持楼主
    作者: honglou    时间: 4.10.2007 19:24
    原帖由 笑对人生 于 20.8.2007 20:42 发表

    其实不是和哪个国家的人结婚要三思.而是婚姻不是买卖也不是儿戏.是建立在感情的基础上的.
    双方只要有一方抱着某种目的或达到什么目的的婚姻永远是死亡的婚姻.
    当然婚后的磨合过不了这段婚姻也意味着走向终点了.


    作者: erlangen_me1    时间: 15.12.2007 13:42
    ct
    作者: kruemmel    时间: 15.12.2007 22:14
    是啊,怎么没动静了呢。大家都挺关心的哦。嗨,碰到这种事情是够烦的,所以我就算有时会和老公吵架也尽量不去往离婚方面想,毕竟经不起折腾阿。
    作者: Vienwaltz    时间: 16.12.2007 21:52
    关键是你目前还是学生啊,这点对于你争取孩子的监护权非常不利,这意味着你没有足够的财政能力来抚养孩子。如果你是个有正当职业的工作人士,只要能争取到德籍子女的监护权,那就能够获得居留权的合理理由。
    作者: susan81    时间: 11.1.2008 20:17
    晕,怎么关系紧张成这样?但我要说的是,家庭的问题不可能是出在一个人身上的。有很多东西是需要包容的,并且很多男人是靠自己去教导的,别把自己逼进死角里,你能跟他结婚就说明曾经你们相爱过,就算要离婚,也不要搞的象仇人,自己还是再想想吧!任何事情都不是只有两条路的,不是这样就是那样,太绝对不好,很多时候需要冷静的思考下。还有句话“天下乌鸦一般黑”,这辈子总会有家庭的,不要把以后的男人想的太好!我说的是实话,千万别拍我啊!
    作者: kruemmel    时间: 12.1.2008 00:05
    原帖由 susan81 于 11.1.2008 20:17 发表
    晕,怎么关系紧张成这样?但我要说的是,家庭的问题不可能是出在一个人身上的。有很多东西是需要包容的,并且很多男人是靠自己去教导的,别把自己逼进死角里,你能跟他结婚就说明曾经你们相爱过,就算要离婚,也不要 ...

    确实有道理
    作者: 疾风中的海狼    时间: 19.1.2008 09:29
    唉 身边和德国人的似乎都不顺
    一个女孩和德国男友已经都买了结婚戒指,回中国见过父母了,前段时间突然直接就分开了
    还有个女孩虽然没有结婚,和德国男友的孩子已经快2岁了 还是分开了
    最后受到最多伤害的永远是在异国他乡的她们

    女孩们 感情的事情还是考虑清楚再行动吧
    作者: wxy    时间: 25.2.2008 18:39
    标题: 不支持LZ
    抛开学生身份和经济能力不谈。
    LG是孩子比LP更重要 vs. LZ是坚决要求独立自主,在孩子还这么小,况且没出任何原则性矛盾的情况下,一天也过不下去“三人世界”的生活了——光凭这一条,LZ几乎是不可能拿到抚养权的。毕竟孩子的Wohlbefinden才是法院决定时最看重的因素。(见9楼)

    从16楼能够看出,LZ是一个相当没有责任感和法律意识的人,的确不怎么适合结婚。

    20楼,把Frauenhaus当收容所?这真是已经在德国结婚了3年的人吗?

    实在搞不懂,既然自由如此重要,LZ要抚养权来做什么?
    作者: 海荣    时间: 23.11.2011 13:35
    看重孩子是好事呀,只要他不是为了孩子才和你结婚就好啊。个人认为学历不是问题,重要的是双方是不是肯学习,并互相沟通的人,人都有缺点的呀。
    作者: 海荣    时间: 23.11.2011 13:36
    希望楼主会快乐。
    作者: 一绿    时间: 7.12.2011 13:14
    wowo 发表于 3.9.2007 16:07
    楼主,
    你是产后忧郁症催发的情绪大波动,需要看的不是律师,而是心理医生.
    哪个婚姻不需要磨合?恋爱的高 ...

    看得很透。

    不要说LG把孩子看得很重,其实自己生完孩子后也是完全不顾LG了,眼里心里只有孩子。我觉得很爱小孩的男人很可爱。
    作者: 大雪    时间: 7.12.2011 14:07
    楼主还很年轻吧,没折腾过的人生没有劲,你就折腾吧。都没毕业呢怎么养孩子,不知道怎么想的。有了孩子你得为孩子想。
    作者: chinaboy99    时间: 11.12.2011 20:07
    好同情楼主, 国内也有女同学让我给他们介绍德国帅哥,幸好我从来就立马拒绝了她们的想法...
    其实不同文化的人天天在一起真的是很难的,可以理解你的痛苦,还好,长痛不如短痛,支持你的离婚决定,希望你今后开心,孩子健康.
    作者: 漂在德国    时间: 30.12.2011 21:10
    什么情况了?
    作者: munichguagua    时间: 7.1.2012 20:57
    我觉得楼主跟老公的关系根本没坏到非离不可的地步。
    爱小孩的男人绝对坏不到哪里去。两人新当父母,都要有个适应,调整的过程。就算原来是公主,王子,现在也得把心态调整到孩奴状态。
    作者: HRFS_2011    时间: 13.6.2013 14:16
    慕尼黑不眠夜 发表于 27.8.2007 14:55
    你可以说服他帮你办长居。因为将来你如果拿不到长居就会回国。难道他想每年都不远万里去中国看孩子么,他 ...

    我听说,如果没有父亲同意,你的小孩的当前情况下,不能随便带出德国的。所以楼主不一定能得到允许,私自带小孩会中国。
    作者: 天边的鹰    时间: 28.6.2013 06:05
    感觉楼主在吃自个孩子的醋呢,对于居留,只要结婚俩年,就没问题了,更何况你已有孩子了,不必庸人自忧,,,,
    作者: guaguama    时间: 28.6.2013 09:53
    素面朝天 发表于 20.8.2007 22:13
    谢谢你的回帖!我现在还和我老公孩子住在一起,但是我已经开始四处撒莫房子了,一旦有价钱条件合适的房子 ...

    不能单方带孩子走的,算是entfuehrung,即使是父母也不行,一定要告诉另一方,不然他告到警局,警察就会拜访你了。
    作者: djie69    时间: 29.6.2013 16:24
    这么老的帖子居然还有人回。唉,楼主估计早离了,大家还在这热心肠呢
    作者: dragonfly    时间: 5.7.2013 16:14
    哈哈,问问楼主现在的情况?
    作者: fan623de    时间: 8.7.2013 07:46
    不用担心,没事的。不过你结婚都三年了,都有孩子了怎么还是学生居留?

    作者: yvannejin    时间: 9.7.2013 14:36
    祝福楼主
    作者: 沉默的羔羊    时间: 9.7.2013 1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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