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开元华人社区 开元周游

标题: 对慕尼黑板块的一点小小意见 [打印本页]

作者: AmericanExpress    时间: 13.7.2006 19:03
我在慕尼黑呆了也有一年多了,一个人的时候不免常来这里逛逛。我没有发过言,常看这里别人发言也有一种亲切感。

不过,这种感觉在慢慢的淡漠。因为慕尼黑这个板块里的内容越发变得无趣和僵硬。

大概是半年前,这里的斑竹慕尼黑学生会因为对板块管理不妥,很多人要求选举新的斑竹。我记得当初裤子和leon都很热情地申请了。最后裤子获得胜利正式管理慕尼黑板块,leon落选,但也积极的建立起自己的法律板块,近日也成为了常务。

很快,开元有了一批新生力量,有了新的班规,有了新的希望。可这一切都慢慢的变了方向。

首先,在裤子严格的管理下,慕尼黑的政治历史学习话题越来越少,逐步地把慕尼黑板块变成了二手市场。每天的话题都很枯燥,出来都是卖东西做广告的,没有了辩论也没有了争吵。

再次,自从有了通宝也来,吸引了不少常务到慕尼黑板块维持制度,无论是加通宝还是减通宝都是随手一点。在我看来,很多没有意义的发言(也就是废话,我谨慎的用这个词) 都加了通宝,而有些听起来没有什么(当然可以引申)的言语都主观的减了通宝。因为leon有很强的法律功底,遇到这种情况,回答只有一个,自己去阅读并理解新版规。

首先,这里的机制很不完善,没有多斑竹和常务进行约束的机构,虽然口头上都是说可以投诉,检举,报告,询问,但实际这个机制名存实亡。 其次,所谓在论坛就要遵守版规,但这个版规定已的很模糊,每次遇到实际问题都是以版规的名义来模糊解释,我觉得这很不合理。

我希望在慕尼黑这个论坛能出现多一些有思想的人,而不是禁锢的压抑。我不是对什么反对什么赞成,我只是希望多一些有意义的东西,少一些左右他人的谬论。

希望斑竹和常务给以理解。

谢谢
作者: 五香    时间: 13.7.2006 19:05
收到,,,仔细看了。。。。
作者: Zombie Stomp    时间: 13.7.2006 19:08
LZ发的第一个帖子就是关于这个内容,呵呵,祝好运。
作者: 琴心剑胆    时间: 13.7.2006 19:09
楼主的建议和理性的批评很好

我们欢迎这样的朋友
作者: Zombie Stomp    时间: 13.7.2006 19:16
呵呵,那俺也客客气气的提个建议,关于新版规中有一条很有问题:

1.9 版主认为不适合的贴(限权版主);

首先只有版主有权力删贴,所以限权版主是废话,

其次仅此一句就等于废除了前面8项的作用,给任意封杀提供了“版规”支持。

希望楼上的常务考虑考虑。
作者: 开欣    时间: 13.7.2006 19:19
LZ说得好!
提个小建议,斑竹最好不要以个人的观点判断帖子的事非。有的反映社会现实的,或者有建设性思想的帖子反而要扣通宝,本人觉得有点越权了吧!
另外,善意的争论也是论坛的支柱之一阿!
作者: kaiser0301    时间: 13.7.2006 19:33
支持LZ的观点。

希望能在这个板块看到更多有质量,有内容的文章。
有争论,观点有所不同, 其实不是一件坏事。
一个论坛的生命就在于她的人气。

而斑竹的责任,主要是防止板块变成垃圾箱。
一般其情况下不需要过多干涉,还是要让百家争鸣。


作者: 五香    时间: 13.7.2006 20:14
QUOTE(Zombie Stomp @ 13.07.2006, 20:16 )
呵呵,那俺也客客气气的提个建议,关于新版规中有一条很有问题:

1.9 版主认为不适合的贴(限权版主);

首先只有版主有权力删贴,所以限权版主是废话,

其次仅此一句就等于废除了前面8项的作用,给任意封杀提供了“版规”支持。

希望楼上的常务考虑考虑。
[right][snapback]1051955[/snapback][/right]

happy.gif,你理解错了。。。。每个斑竹的权限不同。。。
我就没有删贴的权限。。。
作者: Zombie Stomp    时间: 13.7.2006 21:32
QUOTE(lizf98 @ 13.07.2006, 20:14 )
happy.gif,你理解错了。。。。每个斑竹的权限不同。。。
我就没有删贴的权限。。。
[right][snapback]1052040[/snapback][/right]


明白了,那也就是说,只要有删贴权力的版主,版规里就没有任何一条条款能对她/他的删贴行为进行约束喽?

作为慕尼黑的版主,你没有删贴的权力,呵呵,我在相信你的同时,也在疑惑你如何管理板块,呵呵。
作者: dietotenhosen    时间: 13.7.2006 22:42
QUOTE
有建设性思想的帖子反而要扣通宝


哪个“有建设性思想”的帖子通宝减错了,请举出实例
作者: dietotenhosen    时间: 13.7.2006 23:04
QUOTE(lizf98 @ 13.07.2006, 21:14 )
我就没有删贴的权限。。。
[right][snapback]1052040[/snapback][/right]


ohmy.gif ohmy.gif
作者: EF71    时间: 14.7.2006 01:20
QUOTE(观音姐姐 @ 13.07.2006, 22:42 )
哪个“有建设性思想”的帖子通宝减错了,请举出实例
[right][snapback]1052412[/snapback][/right]


我的!我的!呵呵.

小妮子,拜托有点幽默感,绷个脸乱砍通宝哪个版面也管不好,虽然那玩艺儿不能吃也不能喝.

你属于认真有余,人情味不足.还欠历练.
作者: 琴心剑胆    时间: 14.7.2006 01:52
QUOTE(lizf98 @ 13.07.2006, 21:14 )
happy.gif,你理解错了。。。。每个斑竹的权限不同。。。
我就没有删贴的权限。。。
[right][snapback]1052040[/snapback][/right]

不会吧,你转正之后就有了~
作者: leon    时间: 14.7.2006 06:46
QUOTE(Zombie Stomp @ 13.07.2006, 19:16 )
呵呵,那俺也客客气气的提个建议,关于新版规中有一条很有问题:

1.9 版主认为不适合的贴(限权版主);

首先只有版主有权力删贴,所以限权版主是废话,

其次仅此一句就等于废除了前面8项的作用,给任意封杀提供了“版规”支持。

希望楼上的常务考虑考虑。
[right][snapback]1051955[/snapback][/right]

仅对
1.9 版主认为不适合的贴(限权版主);
解释:
论坛是个整体,各板块有其各自的功能,故版主有权删除其认为不适合其板块的贴。
如,有人在学海无涯版贴个仅和一夜情缘仅和有关的贴,如果学海无涯的版主认为不适合其板块,自然有权删。而和一夜情缘和有关的贴并不违反论坛的班规。
所以论坛提倡,发帖尽可能发在相应的板块。
作者: Zombie Stomp    时间: 14.7.2006 07:26
可以改成与板块主题无关帖,版主保留删除的权力,听起来好得多。呵呵
作者: matlab    时间: 14.7.2006 08:31
同意同意哈

作者: dietotenhosen    时间: 14.7.2006 08:47
QUOTE(EF71 @ 14.07.2006, 02:20 )
你属于认真有余,人情味不足.还欠历练.
[right][snapback]1052739[/snapback][/right]


不用你给我定性,你说了不算 smile.gif
作者: leon    时间: 14.7.2006 08:53
QUOTE(Zombie Stomp @ 14.07.2006, 07:26 )
可以改成与板块主题无关帖,版主保留删除的权力,听起来好得多。呵呵
[right][snapback]1052814[/snapback][/right]

就为好听? biggrin.gif

发个第800个贴

1.jpg (20.39 KB, 下载次数: 3)

1.jpg

作者: AaBbCc112233    时间: 14.7.2006 09:53
顶一下。大家民主发言!!
作者: EF71    时间: 14.7.2006 10:09
QUOTE(观音姐姐 @ 14.07.2006, 08:47 )
不用你给我定性,你说了不算 smile.gif
[right][snapback]1052852[/snapback][/right]


我真的对章子怡不怎么感冒,此女面上无肉而颧骨偏高,面相颇恶.我对你发飚她是要负责任的.
作者: 五香    时间: 14.7.2006 10:34
QUOTE(琴心剑胆 @ 14.07.2006, 02:52 )
不会吧,你转正之后就有了~
[right][snapback]1052760[/snapback][/right]

真的,没有,我试过,说我没有这个权限。。。

作者: 山民甲    时间: 14.7.2006 10:37
QUOTE(leon @ 14.07.2006, 07:46 )
仅对
1.9 版主认为不适合的贴(限权版主);
解释:
论坛是个整体,各板块有其各自的功能,故版主有权删除其认为不适合其板块的贴。
如,有人在学海无涯版贴个仅和一夜情缘仅和有关的贴,如果学海无涯的版主认为不适合其板块,自然有权删。而和一夜情缘和有关的贴并不违反论坛的班规。
所以论坛提倡,发帖尽可能发在相应的板块。
[right][snapback]1052807[/snapback][/right]

对于这个观点我只能说同意

QUOTE(leon @ 14.07.2006, 09:53 )
就为好听? biggrin.gif

发个第800个贴
[right][snapback]1052861[/snapback][/right]



对于这个观点 强烈支持
齐达内同志教育我们 看见好东西就要顶
作者: Zombie Stomp    时间: 14.7.2006 14:55
QUOTE(leon @ 14.07.2006, 08:53 )
就为好听? biggrin.gif
[right][snapback]1052861[/snapback][/right]


当然不仅仅为了好听,比好听重要的是,堵住某些版主任意删帖的板规支持,省得到时候删完帖后说,版主按照新板规1.9条,觉得该帖不合适。而实际上这个不合适不是对广大网友来说的不合适,而是对版主个人不合适,成了某些版主假公济私的工具而已。
作者: 琴心剑胆    时间: 14.7.2006 14:58
QUOTE(lizf98 @ 14.07.2006, 11:34 )
真的,没有,我试过,说我没有这个权限。。。
[right][snapback]1052986[/snapback][/right]

你再看看,如果真不行那就不是我的事情了
作者: casperjulia    时间: 15.7.2006 01:14
QUOTE(leon @ 14.07.2006, 06:46 )
仅对
1.9 版主认为不适合的贴(限权版主);
解释:
论坛是个整体,各板块有其各自的功能,故版主有权删除其认为不适合其板块的贴。
如,有人在学海无涯版贴个仅和一夜情缘仅和有关的贴,如果学海无涯的版主认为不适合其板块,自然有权删。而和一夜情缘和有关的贴并不违反论坛的班规。
所以论坛提倡,发帖尽可能发在相应的板块。
[right][snapback]1052807[/snapback][/right]


thumbs_up.gif 突然明白我的那个被删得“龌龊”帖子,应该发到美食板块,略有所悟阿~

作者: Zombie Stomp    时间: 15.7.2006 08:28
QUOTE(casperjulia @ 15.07.2006, 01:14 )
thumbs_up.gif 突然明白我的那个被删得“龌龊”帖子,应该发到美食板块,略有所悟阿~
[right][snapback]1054319[/snapback][/right]


嗯,慕尼黑的基调应该还是以买卖东西为主。 laugh.gif laugh.gif
作者: 五香    时间: 15.7.2006 09:28
QUOTE(Zombie Stomp @ 14.07.2006, 15:55 )
当然不仅仅为了好听,比好听重要的是,堵住某些版主任意删帖的板规支持,省得到时候删完帖后说,版主按照新板规1.9条,觉得该帖不合适。而实际上这个不合适不是对广大网友来说的不合适,而是对版主个人不合适,成了某些版主假公济私的工具而已。
[right][snapback]1053545[/snapback][/right]

。。。
作者: Zombie Stomp    时间: 15.7.2006 09:38
QUOTE(lizf98 @ 13.06.2006, 21:56 )
好好的帖子就这样被隐藏了...发贴者才是开元的根本...开元越来越冷清,是谁的责任?
快变成一个只有买卖东西的网站了..
[right][snapback]1005819[/snapback][/right]


呵呵,看来坐的位置不一样,看法真的会不太一样。

另外,其他人不知道,俺换马甲的次数比琴兄和你少多了。
作者: *长乐未央*    时间: 15.7.2006 09:42
QUOTE(Zombie Stomp @ 15.07.2006, 10:38 )
呵呵,看来坐的位置不一样,看法真的会不太一样。

另外,其他人不知道,俺换马甲的次数比琴兄和你少多了。
[right][snapback]1054498[/snapback][/right]

......你若换马甲也同样光明磊落,偶还要真佩服你一下
作者: AmericanExpress    时间: 15.7.2006 09:43
QUOTE(lizf98 @ 15.07.2006, 09:28 )
就你们3个人。。。不停的换马甲。。。不要给自己冠上广大网友的背景!!!
做人不是这样做的!
[right][snapback]1054489[/snapback][/right]

biggrin.gif biggrin.gif biggrin.gif laugh.gif laugh.gif laugh.gif

you mean we have the same IP address :141.84.69.20?

you can block this IP if you like.

btw. i like the way you are, faithful!
作者: 五香    时间: 15.7.2006 09:45
QUOTE(Zombie Stomp @ 15.07.2006, 10:38 )
呵呵,看来坐的位置不一样,看法真的会不太一样。

另外,其他人不知道,俺换马甲的次数比琴兄和你少多了。
[right][snapback]1054498[/snapback][/right]

一激动刚才说话有点欠考虑。。。
不应该把你包括进去。。。对不起。。。不过确实有人是那么做的。。。
我的马甲只参与买卖东西。。。

作者: Zombie Stomp    时间: 15.7.2006 09:48
QUOTE(*长乐未央* @ 15.07.2006, 09:42 )
......你若换马甲也同样光明磊落,偶还要真佩服你一下
[right][snapback]1054502[/snapback][/right]


我换马甲的目的和你一样,相信你是不会愿意看到我用真ID说话的。
作者: dietotenhosen    时间: 15.7.2006 10:02
在一个帖子里用多个马甲说话,观音姐姐我做不出来,呵呵
作者: Zombie Stomp    时间: 15.7.2006 10:19
QUOTE(观音姐姐 @ 15.07.2006, 10:02 )
在一个帖子里用多个马甲说话,观音姐姐我做不出来,呵呵
[right][snapback]1054521[/snapback][/right]


呵呵,是多个人用多个ID。只是大家都关心同样的一个问题而已。
作者: Zombie Stomp    时间: 15.7.2006 10:24
曾几何时,大家都经历过,所以希望你能从大家的角度上出发,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作者: AmericanExpress    时间: 15.7.2006 10:32
我觉得修改他人发言是一种很不体面的做法。不知道,何时何人开始了这种做法,大家都积极效仿。这就像模仿他人签名一样。篡改他人的所有。
作者: 五香    时间: 15.7.2006 10:34
希望大家能和Zombie Stomp一样正确的表达自己的意见。。。
有则改之,无则嘉勉。。。
但是不希望有人,借题发挥。。。
我们是斑竹。。。不是出气桶。。。
不交钱随你。。。有德国政府来处理。。。
但是不要那么理直气壮。。。不交钱在现阶段,毕竟是不正确的。。。难道让我们发个贴支持这种行为?
作者: xraw    时间: 15.7.2006 10:35
QUOTE(Zombie Stomp @ 15.07.2006, 11:24 )
曾几何时,大家都经历过,所以希望你能从大家的角度上出发,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right][snapback]1054547[/snapback][/right]


此帖关键部分已被修改过了。既然都是开元上公开的信息,为什么要屏蔽?

只能回送两个字:龌龊!
作者: 五香    时间: 15.7.2006 10:37
QUOTE(xraw @ 15.07.2006, 11:35 )
此帖关键部分已被修改过了。既然都是开元上公开的信息,为什么要屏蔽?

只能回送两个字:龌龊!
[right][snapback]1054559[/snapback][/right]

有人泄漏你的隐私。。。你希不希望我屏蔽?
如果他取得了当事人的同意,我可以帮他改回来。。。
作者: Zombie Stomp    时间: 15.7.2006 10:37
98,你这么做,会把自几卷进去的,不过如果裤子或者观音看到了,目的也就达到了,不过这种行为,符合当前的斑竹认为不合适的1.9条板规,呵呵。可以理解,中国人愿意看到的都是100%正确的圣人,虽然这个世界上本没有。裤子从整体上来说是很不错的。而往往坏事的,都是想帮忙却帮倒忙的。

98,你该自罚通宝,看看,你现在有56个通宝,那就罚70个到-14吧,呵呵。
作者: 五香    时间: 15.7.2006 10:40
QUOTE(Zombie Stomp @ 15.07.2006, 11:37 )
98,你这么做,会把自几卷进去的,不过如果裤子或者观音看到了,目的也就达到了,不过这种行为,符合当前的斑竹认为不合适的1.9条板规,呵呵。可以理解,中国人愿意看到的都是100%正确的圣人,虽然这个世界上本没有。裤子从整体上来说是很不错的。而往往坏事的,都是想帮忙却帮倒忙的。

98,你该自罚通宝,看看,你现在有56个通宝,那就罚70个到-14吧,呵呵。
[right][snapback]1054563[/snapback][/right]

我在前面帖子说了。。。
就事论事。。。
作者: Zombie Stomp    时间: 15.7.2006 10:41
QUOTE(lizf98 @ 15.07.2006, 10:37 )
有人泄漏你的隐私。。。你希不希望我屏蔽?
如果他取得了当事人的同意,我可以帮他改回来。。。
[right][snapback]1054561[/snapback][/right]


你的认识还是有问题,这不能算做隐私,而只能算带引号的隐私,实际上每个人都有权利访问以前的回帖,这就好比信用制度,不能说现在你升级了,你以前干的都不让人看,这种做法会导致矛盾的升级,而实际上如果我不想你删的话,可以帖到其他的板块,你照样是没办法的。看来还是需要继续锻炼。
作者: fehling    时间: 15.7.2006 10:43
真看到也没什么问题吧,裤子也曾经冲动,莽撞过呗,谁能没有过?
倒是那个帖子里不少兄弟们,好多已经回去了,怪事想念的.
作者: Zombie Stomp    时间: 15.7.2006 10:43
QUOTE(lizf98 @ 15.07.2006, 10:40 )
我在前面帖子说了。。。
就事论事。。。
[right][snapback]1054566[/snapback][/right]


对,确实是就事伦事,只是希望大家都能回忆一下当年自己的感受,我知道有时候版主做长了,就会有点“脱离群众”,呵呵,很多党员的腐败就是从这么一点开始的。
作者: 五香    时间: 15.7.2006 10:44
QUOTE(Zombie Stomp @ 15.07.2006, 11:41 )
你的认识还是有问题,这不能算做隐私,而只能算带引号的隐私,实际上每个人都有权利访问以前的回帖,这就好比信用制度,不能说现在你升级了,你以前干的都不让人看,这种做法会导致矛盾的升级,而实际上如果我不想你删的话,可以帖到其他的板块,你照样是没办法的。看来还是需要继续锻炼。
[right][snapback]1054569[/snapback][/right]

受教。。。但是我还是希望就事论事。。。你希望我怎么做?说说你的总的想法。。。
这里没删贴。。。
你觉得那个帖子减通宝有问题,欢迎提问。。。
作者: Zombie Stomp    时间: 15.7.2006 10:45
QUOTE(fehling @ 15.07.2006, 10:43 )
真看到也没什么问题吧,裤子也曾经冲动,莽撞过呗,谁能没有过?
倒是那个帖子里不少兄弟们,好多已经回去了,怪事想念的.
[right][snapback]1054572[/snapback][/right]


正是这种流动性的特点,才导致开元忽略了对根本管理制度的建设,从而始终没有一套优良的传统继承下来。
作者: 五香    时间: 15.7.2006 10:45
QUOTE(Zombie Stomp @ 15.07.2006, 11:43 )
对,确实是就事伦事,只是希望大家都能回忆一下当年自己的感受,我知道有时候版主做长了,就会有点“脱离群众”,呵呵,很多党员的腐败就是从这么一点开始的。
[right][snapback]1054573[/snapback][/right]

所以看来还是要用马甲讨论问题。。。别人只能知道你现在的想法。。。过去的就无从得知了。。。???
作者: xraw    时间: 15.7.2006 10:46
QUOTE(lizf98 @ 15.07.2006, 11:37 )
有人泄漏你的隐私。。。你希不希望我屏蔽?
如果他取得了当事人的同意,我可以帮他改回来。。。
[right][snapback]1054561[/snapback][/right]


都是开元上公开的信息,为什么要屏蔽

这里的发言都是作者自愿贴到网上来的,若算隐私,何必自己发上来?
作者: AmericanExpress    时间: 15.7.2006 10:47
QUOTE(lizf98 @ 15.07.2006, 10:34 )
希望大家能和Zombie Stomp一样正确的表达自己的意见。。。
有则改之,无则嘉勉。。。
但是不希望有人,借题发挥。。。
我们是斑竹。。。不是出气桶。。。
不交钱随你。。。有德国政府来处理。。。
但是不要那么理直气壮。。。不交钱在现阶段,毕竟是不正确的。。。难道让我们发个贴支持这种行为?
[right][snapback]1054558[/snapback][/right]

还是个小建议,斑竹毕竟也是普通老百姓

所谓,斑竹们说话的方式和口气都莫名的一致,感觉怪怪的,有点官腔。

还有,所谓涉及法律的问题,过于复杂。很多人的标准不同,很难定论。不说电视费的问题。就说在这里卖香烟的问题,这种行为是被leon和裤子坚决禁止的,因为他们认为这是非法行为。但,有的人在这里卖从国内带过来的衣服,有的人还长期出租MVV绿卡,这种行为是否合法?当然,我不卖烟,那卖烟就不合法。我租月票,同样也不给德国上税,这种获利方式就符合德国法律吗?我觉得只是个简单例子。

所以,问题的关键是,这里的人评定什么样的话允许说,什么不,都是按照个人观点和利益出发的。问题的关键不是事情本身,而是左右事情发展的人。
作者: Zombie Stomp    时间: 15.7.2006 10:47
QUOTE(lizf98 @ 15.07.2006, 10:44 )
受教。。。但是我还是希望就事论事。。。你希望我怎么做?说说你的总的想法。。。
这里没删贴。。。
你觉得那个帖子减通宝有问题,欢迎提问。。。
[right][snapback]1054576[/snapback][/right]


你只要永远把你自己当成一个和其他人一样的马甲就好了。斑竹这个头衔,不是给你用来在大家嘴上贴创可贴得权利,而是给你维护大家根本利益的工具。
作者: Zombie Stomp    时间: 15.7.2006 10:51
QUOTE(xraw @ 15.07.2006, 10:46 )
都是开元上公开的信息,为什么要屏蔽

这里的发言都是作者自愿贴到网上来的,若算隐私,何必自己发上来?
[right][snapback]1054581[/snapback][/right]


不用过于在意,维护形象,在现阶段还是比较重要的。98的操作,我可以理解,也接受修改。这个事情就到此为止,如果裤子看到了那个被删掉的帖子,上来吱一声,只要你看到,我的目的就达到了。
作者: AmericanExpress    时间: 15.7.2006 10:55
QUOTE(lizf98 @ 15.07.2006, 10:45 )
所以看来还是要用马甲讨论问题。。。别人只能知道你现在的想法。。。过去的就无从得知了。。。???
[right][snapback]1054580[/snapback][/right]

用马甲是必不得已。如果没有id被封,用什么马甲呢?
说实话,3.14159265358。。就是我以前的ID,我发了两个投票,记得你还支持呢,关于讨论是否删贴的投票,结果是,被leon还不知道是谁,一次10个通宝,直接给封了。10个10个扣通宝,帖子也没了,别人根本就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就在管理区贴了一个3.14。。。被封的通告且不能回复。你说,他们的做法是一个人光明磊落的人该做的吗?就因为我小时候道歉的时候不是诚心诚意?我不知道是我人品有问题,还是某些有点权力不知道自己是谁的人人品有问题。
作者: Zombie Stomp    时间: 15.7.2006 11:03
QUOTE(AmericanExpress @ 15.07.2006, 10:55 )
用马甲是必不得已。如果没有id被封,用什么马甲呢?
说实话,3.14159265358。。就是我以前的ID,我发了两个投票,记得你还支持呢,关于讨论是否删贴的投票,结果是,被leon还不知道是谁,一次10个通宝,直接给封了。10个10个扣通宝,帖子也没了,别人根本就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就在管理区贴了一个3.14。。。被封的通告且不能回复。你说,他们的做法是一个人光明磊落的人该做的吗?就因为我小时候道歉的时候不是诚心诚意?我不知道是我人品有问题,还是某些有点权力不知道自己是谁的人人品有问题。
[right][snapback]1054602[/snapback][/right]


对,关于这个问题,我是想等1,9被修改以后再提,因为就目前来说,有些版主还是拥有直接删帖的SuperPower。98可以去用户服务看看,有几个ID被删的注解是,斑竹30个通宝,禁止发言,至于谁,什么时候减,违反了哪条,根本不提,更有意思的是,该帖竟然被锁定,任何人无法提问。这种做法,估计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不知道我的这篇会不会被删。
作者: bbcc    时间: 16.7.2006 20:21
当一次千斤顶吧 smile.gif 走你...........
作者: 巴山秋雨    时间: 17.7.2006 12:59
QUOTE(Zombie Stomp @ 15.07.2006, 12:03 )
对,关于这个问题,我是想等1,9被修改以后再提,因为就目前来说,有些版主还是拥有直接删帖的SuperPower。98可以去用户服务看看,有几个ID被删的注解是,斑竹30个通宝,禁止发言,至于谁,什么时候减,违反了哪条,根本不提,更有意思的是,该帖竟然被锁定,任何人无法提问。这种做法,估计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不知道我的这篇会不会被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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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国不堪回首月明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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