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此,海关对入境携带物品管理更严格啦! 在海关2010年规定对海外邮寄物品依法征税后, 去年的海关总署公告14号文件——《关于暂不予放行旅客行李物品暂存有关事项的公告》将于2017年6月1日生效 最重要的规定是 我们重点关注和“毛爷爷”相关的条目: (一)旅客不能当场缴纳进境物品税款的 (三)进出境的物品超出自用合理数量,按规定应当办理货物报关手续或其他海关 手续,其尚未办理的; 公告第三条要求中的“自用”, 指旅客本人自用、馈赠亲友,而非为出售或出租,否则违反完税条例的话,这可以被暂时性的“” 也就是说"人肉代购"的成本今后将会很高,或者麻烦很多。 此前海关规定: 进出境人民币现钞金额限定为 2万元; 而免税的境外商品购买总额, 不应超过5000元人民币。 —— 如果这只覆盖半个包价格, 那您必须按整个包全价缴30%税哦! 提问:商品数额具体多少合理,多少不行呢? 您放心,这个我心有余力不足。。。 对于具体数额“移民家园网”文章整理规定如下: 当然具体裁夺当然还要听站在您身边的海关蜀黍的! 所以说不止“代购”,不清楚规定, 很多人都会犯错。 那么,这些暂不予放行旅客行李物品, 可能会被怎样处置呢? 办理海关手续后提取; 或办理退运手续,或者移交相关专业机构处理; ——当然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需由旅客承担 或放弃(海关按规定处理) —— 小编理解就是扔了,说再见 对暂不予放行的行李物品办理暂存的,会让你填一张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暂不予放行旅客行李物品暂存凭单 但是不涉及枪支弹药、毒品等违禁品的, 旅客可自己办结海关手续, 并携带个人证件+凭单,以合法提取。
而且物品当然不会永久“暂存”下去,暂存时间为3个月, 其中有关主管部门进行认定、鉴定、验核的时间,不计入暂存时间。 逾期不办的,海关当然是又会对物品进行 依法处理的。 |